县衙每逢三、六、九为放告日,放告听诉受理民间诉讼。
如果是同族或乡里之间的矛盾纠纷,一般都会由当地有声望的宗族长辈先进行调解,基本上这一步就是为了“家丑不外扬”,等到实在调解不成最后一步才是到县衙告状。
所以郑富贵要告谢安倒没什么问题,他们既不是同村也不是亲戚,一个在麻城县另外一个在东河村,八竿子打不着自然可以直接去告。
要诉讼之前原告要先准备好词状,交于门口的衙役送到刑房司吏处先进行审核,刑房司吏要先确认词状里面所告之人、事、物是真实的,才会送到大堂交于师爷。
如果里面有什么东西写错了或者没写对的话,那就得发回重写。
告状人在交了词状之后,就到县衙大门外跪着,等候知县审案,要等到叫到他的名字才能进去。
至于排队的时间也大有玄机,也不是大家都能老老实实排队,面熟或者有关系的自然能优先“插队”,就看各人的手法。
审了一上午的案子,邱知县吃过饭之后午休了一小会,然后重新开堂。
这已经算得上是勤勉有加了,如果换一个懒一点的,审完上午的直接就去休息了,要告就等三天之后的放告日再过来。
过了一会,接过饶师爷递过来的新词状,邱知县随手翻了翻。
“郑家状告童生谢安欠债不还,传原告。”
郑管家用的是郑家而已不是郑富贵本人的名字,要不然来这里排队跪着的就变成是郑富贵,那他可丢不起这个人。
上堂之后,郑管家直接跪下,高呼:“草民郑秋拜见知县大人。”
“这词状上说郑家借予童生谢安五两银子,约定还款之日已到,但谢安却拒绝还钱?”
“知县大人,正是如此。”
邱知县点了点头,然后对衙役吩咐道:“派人去传谢安过堂。”
不到一盏茶的功夫,谢安就被衙役带到了县衙。
谢安一上堂虽然不想跪,但他身处这个年代根本由不得你,否则很快就要屁股开花了。
“学生谢安,拜见知县大人。”谢安说完之后规规矩矩地跪了下去。
谢安上堂之后,邱知县稍微打量了他一番,面容俊秀,身材匀称,衣服也穿得整整齐齐,十足一副读书人的打扮。
邱知县看着谢安问道:“郑家状告你欠债不还,可有此事?”
谢安也不狡辩,老老实实地承认了下来:“回知县大人,确有此事。”
“为何不还?欠债还钱乃天经地义,你既身为读书人又怎会不明白这个道理?非得被人告上堂来才肯还钱?岂不是因小失大?”
如果谢安不是读书人邱知县才懒得说那么多,估计他直接就判了,有钱还钱,没钱就充没田产。
要是什么都没有的话,那就得抓进牢里关上一段时间做苦力,当然板子是不能少的。
“禀告知县大人,学生自幼苦读圣贤书,十五岁侥幸连过县试府试考取童生,但从那之后这八年里父母相继离去,学生科举也再无进步,家中早已一贫如洗……”
“但学生并非有钱不还,昨日郑家上门讨时我恳请他们能容我几天,等我变卖了祖屋自然就能把钱还上了。”
谢安说的句句实属,一句都没有瞎掰,而且也没有扯别的东西,几句话就把事情说得清清楚楚。
如果他在这里扯东扯西,大呼冤枉什么的,反倒会让邱知县对他起厌。
“原告,谢安所说是否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