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黑乎乎的头套,都只露出两个细小的眼孔。
这样子就像是后世的银行劫匪一般,头上戴着的丝袜套。
只不过相比起丝袜套而言,夜修大爷自制的,并命名注册的,独家必备的,打家劫舍的,居家旅行不可少的产品叫做。
“丝绸套”
咳咳咳......好吧!这东西确实是夜修夜大爷购买了丝绸布匹,让人帮忙制造的。
但是,夜修不得不提一句,这丝绸套确实是好,轻盈透气,摸起来光滑无比,戴在头上非常舒服,和帽子也差不多。
......呃......好吧,除了它的样子有点不符合,古代坏人的标配。
不过这些对夜修来说都不是事儿,怎么舒服怎么来。
自此以后,这个传奇性的黑头套,成为了夜修手下狗腿子们的杀人越货必备之物。
见到夜修拿出来是个黑不溜秋的头套后,陈二按捺住心中的惊诧,忍不住的试探道:
“爷,你不会让我们四个带这么个东西进去吧!”
“咋了,你不要小看这个东西,这可是丝绸做的,戴在头上不仅非常舒服而且还很是隐秘。”说罢,夜修直接将手中的黑头套递给几个人。
“给,你们自己带上。”
看着被硬塞到手里面的黑头套,陈二突然感觉到有点欲哭无泪的道:
“爷,人家夜里面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
不都是搞一块儿黑丝巾把脸遮起来不就行了,我们为什么要带着这么个东西?”
可是话音刚落,夜修就猛地在他的脑袋上狠狠的拍了一下低语道:
“想那么多干什么,你是爷还是我是爷。
什么叫偷鸡摸狗?,偷鸡摸狗和咱们能比吗?
咱们这叫入室行窃,再说了搞一块丝巾,要是掉了,怎么办?
赶紧把头套给带上,我们要干活了。”
站在旁边一直没有说话的王力和程安,彼此望了对方一眼。
发现对方的脸色都有一些僵硬,看着手里面黑乎乎的头套。
最后,程安摇头叹息了一声,没办法,麻利的就往自己的头上套起来。
见此王力......
夜修和程安按照,狗腿陈二打听过来的路线图,一路上躲避了好几波夜晚巡逻的家丁后,直接向着朱重三的书房潜去。
进入猪头三的府邸之后,夜修不得不承认,自己那个破烂的县太爷小宅子,简直就是弱爆了。
猪头三的宅子,占地足足有一两百亩,宅子里面的灵台楼阁,假山风水,水榭鱼池,佣人婆子那是样样都不少。
就算是放在杭州城里,也绝对是上得了台面的。
很快,夜修他们就来到了猪头三的书房门外,迅速的潜入了进去。
看见里面巨大的空间,夜修真的被震惊到了。
在他看来这哪里像是一个书房,简直就像一个小型图书馆一样。
光是排在地上的书架,就差不多有几十排的样子。
四处的墙壁上,都挂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画,办公用的书桌上面,文房四宝更是放的整整齐齐。
用手轻轻的在桌子上面摸了摸,一点灰尘的痕迹都感觉不到。
显然这里经常会有人过来,不过夜修估计大多数时候应该是佣人们来打扫。
朱重三一个胸无半点墨水的杀猪匠,也不像是会把时间放在书房里面的人。
在这里又不得不说,朱重三虽然是一个杀猪匠出身,表面上看不起那些文人骚客。
但其实他对自己的文化水平,心里面还是充满着一点自卑。
毕竟,在古代的时候,因为知识传播的垄断,文人的地位,往往是非常高的。
一般稍有一些学识的,即使他没有考取功名,也能得到大多数百姓的尊敬。
这一点从那些,乡镇之间的私塾教书先生,就可以看得出来。
所以猪头三才会收集大批的书籍放在家里,按猪头三的意思就是,就算是老子不看,起码也能沾点书卷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