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个问题就是苏先生问哪些财产苏先生可以分到现在的这些财产,我个人认为全部都可以分。因为都是婚后财产,那些画了画,至于说画廊算不算婚后财产。这个很难判定,这相当这个涉及到了婚姻法司法解释当中,结婚之后一分父母对于一方的赠与没有明示,是对这一方的时候算作共同财产,但是这只是法条,但这只是法条,在实践当中非常难搞,所谓的什么叫民事,现在就是在法院的审判中倾向于保护出钱的那一方,也就是说。
但是在实践当中,很多法院在操作的时候会认为所谓的民事就是你要的,你要去证明给苏先生看是给你们俩的反过来理解这一条款,这是非常难搞的,如果没有实践操作,很多人都是意识不到的,尤其是这种婚后父母出首付的情况是非常多,双方结婚达几百万付的首付。然后小两口在还债的时候,会被法院认为是双方的债务而不算作是赠与。所以这特别恐怖。
最后一个问题说受到新的伤害能够被能够申请赔偿吗?
辱骂不行,家暴可以。
辱骂言语基本没戏,就像在街边随便你骂一个人那个不够除非构成了社会效应,就会造成侵害名誉权的问题,不然没用,
家暴行为可以主张身心受损,但身心损害,但一般也就1万块钱。但如果没有实践经验的话,那很多人都搞不清楚。
反正我是这么多年我风风雨雨经历过来,受尽了社会的风吹雨打,向8位实习生这种温室里的花朵,估计他们这次课题弄不太好。
因为实习生们要形成一个完整的逻辑,而且还要把它写在纸面,这个挺难的。
史律师听了杨竹的回答,大呼赞赏。比了个大拇指,不愧是我们燕京城帝都大学出来的。
史律师:这个案子虽然是我方当事人和我们的客户,但是你既不能太多,感情也不能太浓的,所以这个感觉还挺难能捏的,实习生们可能写不好,这一次实习课题的考察就是看看那8个实习生的实务能力怎么样?看看实习生如何区别学校与制糖的不同,就是考察他们如何服务客户。
这客户提的的问题,不是老师问的几道论述题关键是还得自己找方向和拿主意。
这个案子本身的问题就对于他们来说有点挑战,这8个实习生你大概是做过律师的丁辉可能搞得出来。
第1次起诉,大概率是离不了,实习生们不见得知道,杨竹大概5点这么之前能完成,我估计实习生们6点吧,6点左右是在我的预期范围之内,搞得挺晚就不太好,我给他们没有说明确的提交时间,也是测试他们谁能自己的把控好时间,因为第1次交来肯定是不行的,必须要改,看看他们谁能想到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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