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铃响了,无论是房东还是电信局的来电,这都不算什么。
走过客厅,他咬着玉溪香烟,兴奋莫名的接了电话:
“喂?哪位?”
“我是赵重元,新光杂志社的。”
“你说?”
“你在写新书吗?下一本我也要了。”
“嗯。”丁童放平了语气,表现的淡定:“行吧,但需要点时间,三个月的时间怎么样?我会先紧着你的。”
“说定了。”
放下电话,他大口来了两个深呼吸,心跳稍微平复了一些。
那本热卖的书最大的噱头就在于书中死的三个人,作恶的凶手在房子里制造混乱,让人以为闹邪,第一个人死在鱼缸里,让金鱼啄穿了眼珠,第二个人死在天花板的吊灯下,浑身捆满了电线,触电而死,第三个从楼梯上摔了下去,全身骨折,变成了最古怪的人体标本。
记得,这书初投的时候,并不被人看好,就像主编大人所说,书里死人的事天天有,都能开几千座坟场了。但关键的关键在于:书中所写的状况,被一一‘证实’了。有三个家伙死在同一所房子里,按照书中的套路自杀。
可笑的不合常理。
这些人难道会为了追捧无名氏的作品而选择自杀?没这个可能性,丝毫没有,因为那时《死亡通知》还没有问世。
总体而言,这算是比中彩票更要滑稽的巧合。
这种巧合是他成名的最大因素,尽管赵重元说过,这基本是唯一的因素。可那不重要,莫非这本书就真的毫无可取之处了?多想无益,只要它能大卖,在它之后,不论你写什么,都有追捧者了。
刚刚的电话已经说明一切。
出门后,丁童上了他的大众轿车,开车前,他有了个新点子,去地摊买本杂志,上面必须有‘预言作家吕中人’的新闻。他可以待在酒吧里好几个钟头,借助美味的酒气观摩这个新闻,这能消磨大半天的光阴。
…………
丁童坐在窗口的位置,他的蓝色体恤与黑灰色的桌椅显得协调,面前搁着红酒、餐盘、刀叉,还有一本摊开的杂志。
真不错,只是没有他的照片。
抿了一口红酒,在舌心里咀嚼了一下,淡淡的葡萄香味,还有酒精,味道可真地道。
门被推开了,声音不大,丁童稍稍抬头,正好看到一个黑皮大衣的男人走了进来,黑发油亮,还是个外国佬。灯光照着他的侧脸,像是用了女人涂抹的粉,不太正常。
这可是炎炎夏日,只有蠢猪才会穿黑皮大衣。
这哥们儿铁定是吃错药了。
丁童不厌恶、也不觉得可笑,今天……不是,应该说是最近一段时间,没有什么事能让他不爽。
大衣怪人对吧台的人说了两句话,然后朝这边走来。
这边已经没多余的座位了。
很古怪,这个怪人似乎从进门以后就盯着这边,不是错觉,因为丁童抬头时,恰好感觉对方的余光撇向这里。对了,只是感觉,他不确定。
“我能坐在这里么。”雷里尔说。
他说话并不带问的腔调,似乎不管你说‘可以’或是‘不可以’,他都会坐在这里。
但这是陌生人。
这很没有礼貌。
丁童看看四周,一阵木讷……他刚要回答,黑衣男子便已经坐了下来。
老兄,你不用这么自来熟吧。
“我……”丁童欲言又止,他已经没话来说这个神经病了。
对方还盯着自己,盯的他毛骨悚然,这怪胎眼睛里有什么东西,像一颗钻石。李风低头之后,再抬头,还能看到欠揍的目光。嗯……呵呵,得了吧,这老外是个脑残,丁童把脸转向窗外,看着一辆辆车穿行而过,再远处,是成群的绿化和工厂,以及那些工厂排出的烟柱。
“我叫歇利·雷里尔,在恩戈议会后勤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