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
洛阳城。
半年前厨神争霸赛在大明举行。
经过一番激烈的争夺,刘依依最终夺得了厨神的称号。
随后一间名叫食神居的酒楼在洛阳城拔地而起。
不过此时的刘依依正一脸花痴的看着对面的男人。
“一万两,黄金!”
“刘厨神意下如何?”
沈秀豪气的对着刘依依伸出一根手指。
刘依依却仿佛没有听到似得仍然沉迷在沈秀的绝世美颜之中无法自拔。
“当家的,你醒醒啊!”
旁边的小厮却是看不下去了,伸手拉了拉刘依依的衣袖。
刘依依这才醒悟过来。
然后萌萌的对着沈秀问道:
“帅哥哥,你刚才说什么?”
“额......”
沈秀无奈的叹了口气,无奈的感叹:“我这无处安放的颜值啊!”
“在下想要买下食神居!”
“不知一万两黄金,是否还能称了刘厨神的心意!”
反应过来的刘依依顿时就明白了过来。
原来是眼前的这个帅哥哥想要买下自己的酒楼。
“可是为什么呢?”
要知道自己虽然被称为厨神,但是自己这酒楼绝对不值一万两黄金的价钱。
在这个时代银子的价值还是非常高的。
一百两白银完全能足够一个三口之家舒舒服服的生活一年的时间。
如果是节省一点的话,两年三年都不一定能够花的完。
沈秀却用一万两,而且还是黄金来买自己的酒楼。
难道,是因为自己?
想到这里,刘依依的顿时脸红起来。
然而刘依依不知道的是沈秀也是身不由己。
不买下食神居的话,自己就没有道理离开沈家。
一世沈秀是一个资深码农,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熬夜编程的沈秀猝死在电脑桌前。
等到沈秀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竟然穿越了。
而且还是胎穿。
这一世的沈秀家世十分显赫,虽然不是什么王公贵族,但是沈家的生意遍布整个世界。
没人知道沈家到底多有钱,但是沈秀的父亲人送外号外号“万三千”!
对,没错,就是“万三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