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向雪的美食攻略,他们果断放弃回民街,前往东新街。
“虽然这里的名气远不如回民街,可是除了游客,更多的还是大量的本地人,很多老字号都开在这里。”向雪介绍着,两眼放光,“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的东新街,是西安最大的夜市,也是晚上最热闹的地方。”
卫哲东接口:“估计那时候,回民街还没有大红大紫,还养在深闺人未识。”
向雪点头:“没错,当时,东新街的人气可以说是在西安的夜市中独领风骚的。随着回民街的兴起,商圈的重新划定,东新街已经失去了曾经的夜市王者地位。不过都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即使被回民街、洒金桥抢去了风头,东新街还是有着自己的底气的。”
秦尚瞠目:“我还是头一回听到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这样形容的呢!”
卫哲东毫无原则地帮腔:“你能明白意思就行了!”
沿着东新街走过去,果然时不时还能看到“始于……”的字样,基本上都是口碑上佳的老店。
“那里有很多人在排队,看样子还真不像是游客。”秦尚话音刚落,就很利落地排到了队伍的末端,“人气美食,就是这样养成的。”
既然有人主动承担了排队的重任,向雪干脆拉着陈欢走到前面去。其实人家都没有像样的门脸,只是一个貌似铝合金的货架,然后几个桶、几个盆再加上一个案板,看着连大排档都算不上。
“这里的生意真好。”向雪好奇,“每天都有这么好的生意啊?”
“是啊!可别小看了这个小小的摊位,人家的年销售额竟然能够达到上百万呢!不单是夜晚,连白天都永远有人在排着队等着他们家的鸡。”队伍里有人搭腔。
“一只鸡五十几元钱,两个人的下饭菜就差不多够了,也不算贵。”另有人补充。
“确实。”向雪承认。
师傅称好鸡后,麻利地用刀把鸡剁成小块,然后淋汁,闻着就香气扑鼻。色、香、味一样不落,难怪有这么多当地人大爱此鸡了。
店家动作十分麻利,别看队伍挺长,其实也并没有排很长的时间。秦尚一下子买了五只鸡,顿时让人侧目。
“你买这么多干什么?我们四个人,顶多买两只鸡就够了。”陈欢小声提醒。
“我排个队容易吗?当然要一下子多买几只。一人一只,今儿的晚饭就是它了。”秦尚豪气地说,“师傅,那减掉一只,就四只吧!”
“你们四个人吃不了四只鸡……”师傅挺实诚地说,“要不先买两只尝尝味道,要是觉得好吃,明天再来买。”
“好不容易排个队,就买四只!”秦尚很坚持,“我们晚上不打算吃饭了,就吃这个。”
向雪无语。
大哥,您觉得一个人能干掉一只鸡吗?好吧,就算您是个大胃王,可是没看到四人组合中有两个女生吗?
“你也给别人机会行不行?别人不也排了很久的队吗?”陈欢小声嗔怪,“师傅,来两只就行了。”
“好咧!”
秦尚提着鸡仍然喋喋不休:“好不容易排到了我,不多买几个鸡怎么对得起我的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