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达果州城时,已是后半夜了,城门早就关闭了。
果州城池残破,城墙低矮,夜间巡守懈怠,在丁丧的指引下,丁荒无人处逾墙而入,来到城南的一间客栈。
“邦邦邦!”
“开门!开门!”
客栈也关门了,一串褪色的红灯笼在风中飘摇,丁丧粗暴的敲打店门,大声叫喊。
半晌,才见一老汉端着油灯打开门,讨好笑道:“我是小店店家,客官要住店吗?实在抱歉,本店已经客满,还请……”
“你说什么?”
丁丧大怒,一把揪住店老板的衣领,威胁道:“我不管你怎么办,立刻给本大爷腾一间上房,不然我放火烧了你的猪窝!”
店家见他目露凶光,知道是个惹不起的凶徒,急忙摆手道:“大爷,大爷不要急,我把自家卧房腾给大爷可行?”
“这才像话嘛。”
丁丧把一锭银子按到他额头上,松开手笑道:“呵呵,本大爷从不强买,除非别人不卖。”
“是是,大爷请进。”
店家擦了把汗,急忙抓过银子,带着二人穿过门厅,往后院走去。
丁荒走进店来,耳朵抽动了两下,鼻子嗅了嗅,便大概知道店里住了多少人,性别年龄如何。
出乎意料的是,他还发现最里面的一间客房里居然住着一个活人和两具尸体!
其中一具尸体没有老老实实的躺着,而是趴在地上,啃食另外一具尸体,活人则恍若无事般在一边看着。
“又是一个赶尸人和僵尸!”
他暗暗摇头:“僵尸横行,公然食人,这是什么鬼世道?”
看了眼前方的丁丧和店老板,两个人似乎没有发现异状,便没有点破,记清了那间屋子的位置,没有再去理会。
二人进了屋,丁丧要了满满一大桌酒菜,关上门大吃大喝。
丁荒尝了一口酒和肉,皆味如嚼蜡,恶心的吃不下去,鼻端又嗅到那间客房里的血腥味,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怎么,想吃人肉了?”
丁丧蹲在椅子上,啃着鸡腿笑道:“呵呵,你今天耗费体力甚多,只喝了几口人血,一定很饿了,要不要抓个人来吃吃?”
丁荒瞪了他一眼,问道:“我吃不得普通食物吗?”
“对啊。”
丁丧点头道:“你是僵尸嘛,躯体不类凡人,只能喝鲜血吃生肉。其中人肉最好,野兽血肉也可,但是味道太差,血脉之力也与你不和,不是好食物。”
“我的太爷爷,你以前很挑食的,从不食兽类血肉,三五天就要吃一个活人,我便带你去荒僻地方抓人吃。唉,伺候你可真不容易。”
“我吃过很多人吗?”
丁荒无言,忍着饥渴不去看他吃喝,转头看到床头摆着一面铜镜,便抓过来照看。
尽管他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心理准备,还是被自己的样子吓了一跳。
镜中那张脸,就像抹了沥青一样,黑黝黝一层角质硬皮,怕是连菜刀都砍不动。
狼一样的尖耳朵还能左右摇动,满口牙齿像鲨鱼一样尖利,两颗露在唇外的獠牙如猛兽一般!
只有一双眼睛勉强还算正常,但是仔细去看的话,也能看到其中隐现的嗜血之光。
这幅丑恶之态,哪里是人?分明就是电影惊心食人族里的不死恶魔!
“喀嚓!”
铜镜在铁爪中碎成了几块。
丁丧见他神情复杂,偷偷发笑,边吃边道:“你不想吃人?要不,给你要两只活鸡,先凑合垫垫肚子?”
“不用。”
丁荒扔了手中碎片,坐回桌旁,问道:“现在是哪一年?”
丁丧嘶溜溜舔着鸡骨头,说道:“现在不是你所在的乱世了,乃是大唐朝。呵呵,就在两个月前,秦王李世民刚刚宰了他的兄弟登上帝位,改元贞观。”
“李世民?真的穿越时空了!”
丁荒发了会呆,忽然眼神一厉,沉声喝道:“把你同伙也叫出来吧!”
“你说的是前院那个家伙吗?”
丁丧却不惊慌,一脸不屑道:“那厮手下只有一只低等毛僵,也好意思出来现眼,同为赶尸人我都嫌丢人。哪像我的灵尸……呃,咳咳。”
他见丁荒目有愠色,忙打住话头,恭恭敬敬的说道:“前院的那个家伙也是个赶尸人,我一进门就察觉到了,但他不是我的同伙。”
“那家伙实力低下,连半尸之身都没有,豢养的僵尸也只是只普通的黑***。就这点本事,竟然敢在城中客栈吃人,啧啧,真是不知死字怎么写。看他这幅无知做派,应该是刚出山的,没见过世面的赶尸人。”
丁荒问道:“这个时代,僵尸很多吗?”
“不多不多,只是在果州较多。”
丁丧吐着长舌头,哈着气说道:“果州是天下顶级的养尸地,有许多保存完好的尸体,都可以练成僵尸,所以很多赶尸人和修炼相关法术之人都汇集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