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里克家是没有吃的东西的,直接来到附近的一家餐饮店,两个人一起吃了顿早餐。吃完早餐,贝迪就被德里克拉着来到了一间酒吧。
贝迪上辈子可以算是没有泡过酒吧的,就上大学的时候陪好友去过一两次静吧。贝迪还记得点了一首当时很流行的《梦醒时分》,可惜,走调得太厉害了,台下嘘声不绝啊,不过贝迪竟然毫不在意的唱完了,想想也是醉了。
这里可没有点歌台,整个酒吧连个妹子都没有,全是粗野的汉子,或者说全是野蛮人,也有些像是战士的。因为都是便装,或者说都是便裤,没几个人穿衣服,都是光膀子配上几条功夫带,最多就是一个洞洞马甲。唯有贝迪却是全副武装,不是说装备,而是衣服,搞得贝迪像个外星生物一样,在那里格格不入。
本来贝迪也没注意,点了杯果酒,在那看德里克和他们神侃,顺便还听听有什么发现。结果没多久来了个醉汉,来到贝迪身边,说:“嗨,小妞,你是德里克的马子?”
“WTF!”贝迪一下子怒了,不过看着那高过贝迪3个头的个子,贝迪只能冷静的说了一句:“我是他叔叔,我是刺客。”
那个野蛮人一愣神,嘿嘿笑了两声,走了。
别奇怪,只是贝迪装了个逼而已。
德里克的叔叔,那至少等级应该高出他们很多,而且是刺客,就野蛮人一睡就像个死猪一样的特性,晚上刺客都不用潜行,就能把他们的JJ切了数年轮。别忘了,这里有治疗药水,切JJ是死不了的,但是。。。。你也懂的。
这种事情以前也不是没有过,就算心里狠得要死,牙齿咬得咯咯响,但一想到被切的画面是谁都忍不住一哆嗦,所以没有哪个野蛮人会不开眼去找刺客的麻烦。
不过这样一搞,贝迪就一点待下去的心思的都没有了,转个身连招呼都没跟德里克打就走了。出门一看,“野蛮酒吧”,靠,怪不得都是一群超级肌肉男。
贝迪一个人无所事事,随便逛了一下,都不知道去哪。想去看看薇薇安吧又不太方便,就拉了个路人,问问商业街在哪里?
顺着那个人指的方向走了大概半个小时,来到了那条所谓的商业街。这条商业街是东西向的,贝迪刚好在东边,一路走过去,两边也算是店铺林立,进了几家店铺看了一番,都是白板,连个蓝装都没有,偶尔有一件超强的都是被当做镇店之宝的,价格贵的要死,一副超强的手套,耐久上限增加10%,竟然也要2000个金币。
走到西头,是一个小广场,好多人在那里摆摊,贝迪纯粹是打发时间,外加了解了解市场行情,就继续逛了。这里的东西和店里的东西也差不多,有好多甚至更差劲。
在一个小男孩的摊位上,甚至全是破损的或者粗糙的这一类垃圾货,但确实很便宜了。这些东西越低级反而越好卖,因为有好多新转职的人,没有家族支持,或者说根本就是普通或者穷人家庭出来的。根本没有装备,也没有积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