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君感受了一下丹田,有一种盈满则溢的感觉,要是前几天自己有这样的功力收拾一个段延庆还不是轻轻松松。
还用别人帮忙?
简单来说,秦君现在这样子,就像是一台高耗能的武器,虽然武器很厉害,但是内力不济。
每次爆发大招,都会陷入没有内力的窘境。
但是现在有了十年的功力,那自然是不怕消耗了,要是段延庆还敢来,。
秦君不砍死他才怪。一次万剑归宗不行,那就两次,三次,就不信这家伙能挡得住。
“今天是第二十三天了,还有七天就能获得黄金抽奖,快了快了!”
收拾好,下楼,今天又是平平无奇的一天,不过秦君很享受现在的日子。
等签到三十天之后,自己就去抱大腿去了,再也不用在这里提心吊胆。
“诶,秦君,你去哪啊!”白展堂看见秦君出门开口问道。
“去买点东西,先走了”
秦君招了招手,离开了店。
“买东西?也是时候了”白展堂笑了笑,聪慧的他自然明白秦君是不会在这里久留的。
以秦君的本事,他的舞台可大的很、
“看来以后要少一位朋友咯”白展堂摇了摇头,继续忙着招呼客人。
另一边,秦君来到大街,没错,他这次出去确实是采购一些东西,为出门做准备
要知道古代可不是现代,坐飞机几个小时就能从南到北,古代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少则十天半个月,多则三五月。
所以必要的准备还是要有的。
“老板,这马多少钱!”秦君看着面前的高头大马问道。
“这个啊,三百两银子”老板小心的摸着面前的大马,爱护的不行
“这么贵!”秦君也没想到,就一匹马而已,竟然要三百两银子,就七侠镇一户人家一年也赚不到三十两银子。
一匹马就要人家十年不吃不喝,这堪比现代的几百万豪车啊!
“客人,这你就有所不知吧,我这马可是良种,和西域的大宛马配种生下来的,你看这马头,再看这蹄子,要不是最近行情不好,这马五百万我都不卖”
秦君一听这话撇了撇嘴,果然奸商不分现代还是古代,还大宛马配种,你特么当我傻子啊,大宛马远在万里之遥,拿头配啊。
“那一边的矮一点的呢,那个!”
秦君指了指一边一匹矮了不少的马,看样子要温顺一些,不过长的还行,只是没有鬃毛。
“那是母马,只要一百五十两就行,我看啊,客人还是选这匹吧,母马耐力不行,而且跑的还不快,有时候还会发小脾气”
“哦,是吗”
“没错没错,这匹好,你看他长的多英武”
“那行,我就要那母马了,这玩意儿你留着自己骑吧”
秦君又不是傻子,他又没骑过马,母马多好,性格温顺,好手,虽然跑的慢,耐力不好,但是秦君又不缺时间。慢慢来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