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宝贝的就是这架手风琴了,每当苦闷的时候,都会拿出来弹一会儿。
但唐傲不一样,唐傲就觉得刘薇茵总拿自己当文艺青年,弹琴就是瞧不起唐傲这个农村娃。
说的直白一点,叫做惹人膈应!
因此,每次刘薇茵碰一下手风琴,都会惹来唐傲的拳打脚踢。
无数次的毒打,彻底打灭了刘薇茵所有的希望和寄托。
之前唐傲提到了丈母娘,刘薇茵也想起来,自己很多年没回家看看了。
不提还好,一提起来分外想念。
现在,琴又拿了出来,被唐傲撞了一个正着,刘薇茵害怕了,也恐惧了。
慌张的耷拉着小脑瓜,把手风琴放在身后,像是一个做了错事的孩子。
“你别生气……我不弹,真的不弹。”
说完,站起身就要把手风琴放进柜子里。
刘薇茵怕了,也后悔了,生怕刚刚看到唐傲学好了,只因为一架手风琴,所有的梦魇再次回来。
唐傲轻轻拉住她的手,还没等开口,刘薇茵就如同掉进了深渊。
整个人变得更加僵硬,更加恐惧起来。
“我错了,你要打我就打吧。”
刘薇茵死死的咬咬牙,“但别让孩子看见,关起门来打,我绝对不吭声!”
“对不起!”唐傲心里一痛。
“什么?你说什么?”刘薇茵的声音颤抖中带着无尽的恐惧和疑惑。
“过去都是我的错。”
“是我自己没能力,是我自己自卑,才变着法的找你麻烦。”
“现在我想通了,我媳妇是女知青,是文艺青年,长得好看还会弹琴,十里八村独一份!”
“我该高兴的,不应该生气的,有个多才多艺的老婆,是很幸福的事情。”
“老婆,我在想咱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弹的是《喀秋莎》,能在弹一次吗?我想好好的认认真真的听了!”
唰,刘薇茵的泪水瞬间涌落,第一次感受到被人尊重是多么美好的事情。
“走,咱们去院子里弹。”
拉着刘薇茵的手,拎着手风琴,两个人到了院子里。
唐傲亲手把手风琴挂在刘薇茵的身上。
刘薇茵瞪大了眼睛,满满的不敢相信,试探着问道,“你真的想听吗?”
“想听!”唐傲点点头,“你最拿手的《喀秋莎》。”
“嗯。”
刘薇茵收回了目光,试了几个音,然后有节奏的晃动身体,弹奏起来。
优美的绚丽响起,唐傲看着瞬间找回自信,找回尊严的刘薇茵,也想到了第一次遇到刘薇茵的场景。
那年,打谷场附近房子的房檐被唐傲掏了遍,抓了十几只老家贼。
正准备回家烤了,却发现打谷场内,一个清秀的女孩,正在打谷场里面弹喀秋莎。
虽然穿着粗布的衣服,可周身上下都透着一股子冷傲和清灵。
和他一个农村的崽崽,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生产队的人围着她一个劲儿的拍手,口中还大喊着:刘薇茵同志,弹的真好。
唐傲全部的目光全都集中在她的身上:刘薇茵,这名字真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