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啦莎夜总会,喝的醉醺醺的山鸡一瘸一拐走进来。
“去!给老子叫几个靓妹过来,”他拄着拐杖靠在吧台,身脏兮兮的,眼神也很萎靡。
吧台小弟连眼皮都没抬:“滚滚滚,没钱想吃白食啊?趁着爷心情好,赶紧滚蛋!别找打!”
山鸡气急败坏的一拍桌子:“叼!瞧不起人是不是?睁大你的狗眼看看!老子洪兴山鸡!”
吧台小弟抬起头,故意嘲弄的装出害怕样子:“哎哟哟,洪兴啊!山鸡啊!我好怕怕啊!”
他瞬间提高音量:“山鸡,麻烦你也睁开狗眼看看,这是联合的地盘,不是你们洪兴的场。”
“草你妈的!”山鸡伸手就去薅对方衣领,如果这是以前,这个瘦骨嶙峋的死道友根本不可能伤他分毫,可是此刻他双手双脚残了,双手薅住对方竟然不能发力,吧台小弟直接狠狠把他推在了地。
看着山鸡狼狈躺在地,吧台小弟哈哈大笑起来:“打仔洪兴呵~丢人现眼。”
山鸡吃力的想要爬起来:“妈的!你到底给不给我叫靓妹!我他妈要靓妹!”
吧台小弟走过来狠狠一脚把山鸡踢翻在地。
“衰仔,回家要你老母吧!”
山鸡还想反抗,吧台小弟失去了耐心,他吹了一记口哨。
十几个联合帮的看场小弟围了来。
“给我打!”
一伙人围去对着山鸡一顿拳打脚踢,山鸡旧伤未愈又添新伤,他被打的皮青脸肿,但是咬着牙一声不吭。
“扑街仔!”
痛殴了足足十几分钟之后,看场的老四九吩咐道:“把这衰仔扔出去,扔远点,别脏了咱们的地方。”
一伙人直接抬起山鸡,然后直接扔进了路边的臭水坑里。
山鸡狼狈的在臭水坑中挣扎,“叼你老母,等我山鸡翻了身,我一定全都拉你们去山打靶!”
他絮絮叨叨的骂街,狼狈的样子像极了路边的流浪狗。
他浑身下都是脏水,一瘸一拐的站起来,似乎是想去洗把脸还是怎么样。
这时,有人递过来一只手帕。
山鸡一怔,抬头看向来人。
西装革履,一派成功人士的样子。
雷晋。
“草尼玛的!”
山鸡没接手帕,转身就走。
雷晋懒洋洋笑了一声:“山鸡,这么久不见,不想聊聊吗?”
山鸡停下脚步,用一种怨毒的眼神看着雷晋道:“成王败寇,要杀便杀!何必羞辱我?”
夜风里,雷晋点燃一支烟,吐了一个烟圈。
“联合的花弗前两天给我打电话,说他这新到了几个三胞胎毛妹,要不要去看看?”
山鸡色厉内荏:“看你老母!要杀就杀,废什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