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德懵了,不可思议的征在原地。
他手下的队员也是一脸懵逼。
虽然听不懂对方说了什么,但那天老大老子第二的嚣张表情傻子都能看懂。
平时清国人对他们都是恭恭敬敬的,走过路过不仅鞠躬让路,还会投来崇拜的眼神。
可这些炎黄国防军士兵呢?
鄙夷,不屑,高傲……
一名性格暴躁队员看向弗兰德,低声问道。
“杀了这些黄皮猴子,该死的,居然敢挑衅我们!”
杀?
弗兰德翻了个白眼,指了指前方街道尽头列队跑过来几十名国防军士兵。
“一对一我们也许都打不过,更别说以少敌多了!”
“还有,刚才的枪声你没听到吗?”
队员纳闷:“枪声怎么了?”
“连发!”
弗兰德分析道:“这些清国起义军士兵手里的枪比正常步枪短,没有枪栓,应该是这几年刚出现的半自动步枪。”
“半自动步枪,弹仓一般装十发子弹,可以连射,射速比我们使用的栓式步枪快很多倍。”
“还有那个士兵手里的枪应该是轻机枪,弹链还专门设计一个盒子挂在枪,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天才般的设计。”
“有了弹链盒,不需要副射手整理弹链,随时随地都可以端起枪射击!”
比栓式步枪射速快很多倍的半自动步枪?
闻言,周围的护卫队员都惊呆了。
他们来自工业经济发达的殴洲,都没听说过半自动步枪。
工业基础为零,又落后的清国人怎么会有这种新式武器?
“队长,炎黄国防军有五六千人,全都装备了这种半自动步枪,轻机枪,他们从哪里得到的武器?”
弗兰德摇头,心中慢慢浮现一个预感。
他预感到,这支军队很有可能会击败清帝国军队,在这片诞生过无数强大帝国的土地,再次建立一个强大又富饶的崭新国度。
“走吧,回去复命,事态发展到现在,已经不是我们能参与的了。”
说完,弗兰德深深的看了一眼下士,转身就走。
二十几个沙逊洋行护卫队员眼神愤怒的收起枪,快速跟,老远还能听到骂骂咧咧的声音。
待他们走出几十米,一名尉才带着几十名士兵赶到。
“牛林,咋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