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万四千三百零一!”
“二十六万四千三百零二!”
“二十六万四千三百零三!”
......
凯恩已经记不清他在这个黑暗空间里呆了多久了,可能是10分钟吧,也可能是一个世纪。
总之,凯恩现在多少有些开始理解多玛姆了,换作是他,整天待在一个什么都没有的黑漆漆的世界里,他早晚也会疯掉。
这里既不会困,也不会饿,除了他的大脑还能思考之外,做什么事情都显得毫无意义。
人生来就厌倦做那些重复且毫无意义的事情,这已经是凯恩第四百八十六次看斯特兰奇练习同一个魔法了,而这个魔法在他第二次练习的时候就能完全掌握了。
只能说人和人的体质不能一概而论,即便斯特兰奇在极度愤怒的情况下,魔法天赋依然稀烂。
凯恩既不是道士也不是和尚,他没办法像古一那样说入定就入定,可以一坐好几天都不动一下,他也无法像斯特兰奇那样,抱着维山帝之书一啃就是一整天,关键他还不翻页。
“二十六万四千三百零五!”
凯恩终于忍不了了,他要离开这个该死的地方,哪怕这会让他失去学习顶尖魔法的机会也无所谓,在这儿简直比坐牢还难受。
凯恩决定,还是回自己属于的那个“阳光明媚”的哥谭市,至少在那里他能真实地感受到自己还活着,愉快地活着。
在凯恩走之前,他还特意去跟古一打了招呼,说自己准备离开了。
古一并没有阻止,不过他同样也没有表示要帮凯恩取出他体内的黑暗神书。
让凯恩将黑暗神书带离这个世界本就是古一计划的一部分,这是他能想到的把东西藏起来的最好办法。
说回哥谭,怎么说呢,哥谭要是一天不出点什么大事那都不叫哥谭。
凯恩离开的这一个月,恰恰是见证哥谭转变的一个月,此时的哥谭正在迎来它最混乱的时代。
关于这一切,还是要从一个月前黑门监狱的暴乱说起。
众所周知,哥谭黑帮势力众多,连政府内部都不干净,但有能力策划这次暴动的人却不多,卡迈恩·法尔科内就是其中之一。
法尔科内家族是盘踞哥谭将近半个世纪的老牌黑帮组织,作为哥谭的黑帮教父,法尔科内更是被惯以“罗马人”的绰号,这是来源于他建立自己犯罪帝国的方式,征服。
不错,要在哥谭这个龙蛇盘踞的地方站稳脚跟,就必须无情的征服一切潜在的竞争对手。
“卷”对于哥谭的黑帮来说是一种常态,毕竟资源有限、利益有限,不卷,黑帮都没饭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