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是不是你自己把握!”肖雅说。
内地比起前世来虽然尺度放宽了,但是依然要审核,并且还要求修改一些太过的情节,再加上等档期,到现在还没有上映。
不过,棒子国和倭国那边有消息了,两个国家的版权总共拿下千万港币,差不多是港岛票房的一倍多,这自然是因为主演在两国的知名度不高,买版权的不敢赌这部电影是否值高价,所以一般都是压价买回去。
不管如何,这又是一笔收入。
而紧接着,林华又被催着写新剧本了,而且催得比以前更甚,因为就在这时候,台岛也上映了这部电影,而且票房很不错,如今已经有一千多万台币的票房,最后票房超过两千万台币是必然的。
如果超过两千万台币,差不多相当于千万港币的票房收入,这对于买版权的院线来说,真的是直接赚了四五百万港币,这买来版权放映前后不过一个多月的时间,就赚了这么多钱,简直是暴利啊,对于院线来说真的是赚大了。
更何况,还有碟带和租售的收入没有算进去,这也是一笔可观的收入。
而且东南亚那边票房也出来了,票房比预计的要好得多,总之买版权的院线都赚翻了。
有了这部电影作为基础,那么林华的下一部电影,只要在港岛的票房还不错,那么版权必然能卖个好价钱。
所以,看到有利可图的港岛电影投资人纷纷来电,催林华写新的剧本,他们等着投资他的新电影,而且就连台岛的电影投资者也挥着钞票准备给他们的新电影投资。
于是,在大家的催促之下,林华就停止了休息,开始写东西了,新买的笔记本打开,开始敲键盘。
在林华开始写新剧本的时候,又收到消息,这部电影的北美版权也卖出去了,收入了整整一百五十万美刀,差不多是一千二百多万港币的收入。
随着这一项项的收入传出来,港岛电影界也几乎疯狂了,因为这收入实在是太高了,港岛分成近四百五十万港币,台岛版权收入六百万港币,东南亚版权加起来一千二百万港币,棒子国和倭国一千万港币,而北美又是一千二百多万港币,这加起来差不多有四千五百万港币的收入了。
可是制作成本才区区六百万港币啊。
许多电影的制作方都有些酸了,尤其是在港岛卖到千万票房以上的电影,排到了港岛本地年度前十的华语电影,但是卖版权的收入远远不及《疾速追杀》,因为这些电影多半是剧情片和喜剧片,出了港岛就很难卖动。
而《疾速追杀》则是动作片,这是海外最喜欢的港片类型,也是北美观众能接受的港片类型,甚至港岛能在好莱坞混得风生水起的也只有功夫明星了。
他们也只能酸酸而已,谁让当初他们没有投这部电影的?而且不少投资商,林龙找上去都被拒了,逼得林龙差点就要卖房子拍这部戏。
随后,棒子国和岛国的票房纷纷传来,两国的票房加起来超过五百万美刀的收入,差不多相当于四千多万港币的收入,大赚特赚,至于碟片收入自然不得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