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从邦古道场后山直接溜下山了,从此以后,这里已经跟他没有任何关系了。无论是邦古的臣服关系,还是秀念的仰慕,都没有了……
一想到这,陈晓突然悲从心来,一股打工仔的苦楚涌了心头。
“这七天所扮演的一切,都是为了她人做嫁衣啊……”
接着,看了眼下次扮演的倒计时,22天23小时,嗯,放假啦!
“从此刻开始,时间由我自己主宰!哈哈~”
既然工作已经结束,那就开始做自己的事情去吧!结果刚走出几步,陈晓就愣在了原地。自己究竟应该去做些什么呢?
仔细一想,自己一来这个世界,啥也没干的情况下,就开始扮演艾斯德斯了。如今的自己,没房没车还没钱,说是放假了,却还得为了生活而奔波……
“我好不容易放假一次!生活却让我输得这么彻底!艹!”
要不是没有啤酒,陈晓都想猛地喝一口,然后往地一扔,变身成了一个小丑了。
没办法,天大地大,吃饭最大~当务之急是要去搞钱啊!幸好刚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是中午,现在白天行动比较方便~
陈晓先是来到一个小巷子里,看了一眼,四下无人。立马一个纵身,跳到了墙壁,左右腾挪,不一会儿就来到了顶楼。
接着在Y市的高楼大厦之间开始奔跑了起来,凉风拂面吹过,让陈晓好好地过了一把飞檐走壁的瘾!他从小就喜欢看那些动漫,里面的人高来高去的,着实让人羡慕得很。
但是没一会儿,陈晓的肚子就咕咕的叫了起来~因为他还没吃午饭!而时间已经中午,他还这么剧烈运动,急速地消耗着体力,哪怕是艾斯德斯七成的体质,也是需要吃饭的啊!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此刻陈晓多么希望自己有那美克星人的光合作用,往太阳底下一躺,直接饭都不用吃了!
纵身一跃,从大楼之跳了下去。一边下坠,一边用手在每一层楼之间扒拉了一下,权当减速作用。不一会儿,就安稳地落到了地面,引得周围的人啧啧称奇,谁又能想到陈晓在不久前还只是一个平角裤的宅男呢?
现在,陈晓想吃饭,就需要钱~来钱的方式自然是打劫~但这是违法的,是不对的哦~所以陈晓就要想办法被打劫了~
他专挑那种混混出没的小巷子里钻,不一会儿,收获颇丰,心满意足地从巷子里出来,口袋已经厚实不少。只留下了满地哀嚎的混混们,这种狠人为啥来找他们麻烦啊!去当英雄打怪人不比欺负他们赚得多吗?
陈晓自然也想混个英雄当当,嗯,这是他经历艾斯德斯记忆之前的想法。现在的他,是一个战场中厮杀出来的战士,还当过将军之位的存在,思想已经发生了改变。
“呵呵!领着一点微薄的薪水,就要去和怪人们打生打死,最后收获一点微不足道的名誉~英雄?可笑的谎言!”
这就是陈晓现在的想法了,他也像艾斯德斯一样,信奉丛林法则,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在现在的他看来,哪怕是怪人杀死了人类,那也只是因为那个人太弱了!
于是他在去饱餐一顿之后,又返回了这个小巷子里,那些混混才刚刚缓过神,互相搀扶着站了起来。结果就看到了刚才故意让他们打劫,然后反杀全场的猛汉又回来了!连忙一个接一个的躺在了地装死。
陈晓可不管他们到底死没死,随便挑了一个人直接一踹。
“给我起来!”
这个被踹得混混立马爬了起来,弯着腰低声下气地对着陈晓。
“大哥,有话好好说!你说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