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已经看过了?”蓝舒儿惊讶地看着白盛厮,“这本杂志可是今天早上刚有卖的。”
白盛厮靠在在不远处的桌子旁,一副没有所谓的表情,“我哪天得好好见见他们主编,最近每一期的质量都飞速下降,就说今天250一期,讲的东西有百分之四十是借鉴过来的,其内容质量和这一期的板期数一样二百五。”
就在这个时候,小小鹿的手机上的消息提示灯闪烁了一下,她拿起手机看见上面一条信息问着‘白哥哥今天来社里了吗?’
看到这条信息,小小鹿心里犹豫不决,手指腾空在数字键盘上迟迟没有按下,一分钟过后她心情复杂地在键盘上敲下‘来了’的字样,然后立刻将手机给关了机放回包内。
刘大同听白盛厮来了就仿佛见到了一个行走的答案机,他当然按奈不住性子直接问道,“那老大你说说答案到底是什么,他们制成干花是为了去除花朵茎秆以及花瓣内的水分吧,之后的花颜色不变但能够保存地更久,所以才这么做是不是?”
“当然不是了。”白盛厮敲醒他,“答案哪有那么简答,那么简单还会被收入这本杂志?”
白盛厮告诉他们,首先,题目中将年夜饭的时候一大家子人全部围坐在饭桌上,无人缺席,但题目中涉及到的人员皆为男性成员,无一女性,说明“他们家没有一个女性,其原因从后文来看有很大的可能性是已经全部身亡。”
“前文说他们家的鲜花颜色鲜艳美丽且一上市就能一抢而空,这从侧面反映出他们家的花品质是特别的,我甚至能大胆猜测,之所以他们能一时间垄断市场,极有可能他们家的鲜花是吸染所得的。”白盛厮接刘大同递过来的水杯,喝下一口停顿了一会儿又说,“后来老爷子提醒商人要找一个稳定的供货商,加上最后商人说找了一个屠夫的女儿,我们不妨大胆推测,屠夫的女儿就是商人长期的供货商,那么她能供什么呢?”
“屠夫杀猪,是…血?”小小鹿回答。
“答案差不多就是这个样子,商户之所以能够一时间垄断市场,是因为以吸染的方法拿稀释过的血液进行吸染工作,人血或牲畜的血相比起工业染色液剂来得更加柔和更加自然,而若以鲜花出售,当顾客将染过鲜血的鲜花插入带水的花瓶之中,血水会在干净的水中晕染开来,因此,出售干燥的玫瑰花既留下了吸染之后的颜色,更能让它永远处于干燥之中被顾客保存,用血晕染的事情就不会被发现。”
所以总结下来,一家子人之所以那么高兴商人找到了屠户家的女儿当女朋友,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这么一来他们制作血玫瑰就再也不需要杀人了。
白盛厮话音刚落,众人就听见大门那边传来一个小姑娘在叫白盛厮,“白哥哥~”
白盛厮刚回过头,还未看清她的脸就被扑倒在地上,混乱之中白盛厮看见那姑娘头上戴着一个硕大的蝴蝶结,赶紧领着她的后领将她从地上给拉起来了,“赵迩渃你给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