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王法民律
这个世界哪有平等和公平,在追寻公平和平等的时候,一定会造成他人的不平等和不公平。平等和公平只是一个特殊情况,可能在某一时刻某一情况上存在,但是不可能是永远和绝对的。
所以,方天的想法很简单,他想以王的特殊权力来保证其他非王非皇平民的平等与公平。即在燕北,只有他汉王才是王,是真正的特权,而其他人,包括如萧何这样的达官权贵在面对普通老百姓的时候并不会高人一等。也就是以方天他汉王的特权来保证其他人的平等与公平。
而所谓的王法,在方天的计划中,即是后世所谓的宪法。
但是这样做也有个弊端,那就是方天在或者他仍在主事的时候还行,一旦换一个上位者,很有可能就变法了。这也是为什么历史上王法或者皇法无法成为根本法的原因,因为这些法都是霸权法,且与人有关,人不在了或权势没了,其相应的各种法和制也随即消失。
不过方天不同,他有的是时间,他只会越来越强势,他也只能通过他的强势来保证所有人的相对公平与平等。
王法的制定只针对汉王方天一人,所以在刑德上任后,连续一个月也不见去议府,反而是时常往汉王府跑。
而这一个多月来,方天也时常和刑德就王法的做法进行深入谈论。当然,方天只提要求,具体如何制定他没有插手,也不好插手。
如此一来,就苦了刑德,没有具体细节,并且方天提的要求很多时候都只是泛泛而谈,说了也等于没说,只有一个总的方向和思路,这也是为什么他这一个多月以来时常往汉王府跑找汉王的原因。
不过,经过一个多月的绞尽脑汁,刑德终于拿出了薄薄的一部《秦汉王法》。
《秦汉王法》总共三章:第一章讲的是王权皇赋;第二章讲的是王的权力;第三章写的是王赋民权。第一章内容很少,就只简单了讲述了秦帝国的形成,抬高武皇对于燕北的功绩,以及汉王被赋予王权的过程;第二章内容稍微多一些,主要讲汉王在帝国以及具体到其领地燕北的权力;第三章内容就比较多了,整个《秦汉王法》大部分的篇幅写的便是第三章,主要是在第二章王权的基础上,汉王将权利平等地赋予了普罗民众,让他们享受公平。
对于刑德耗费了几乎快两个月心血才做成的《秦汉王法》,虽然在方天眼中仍然有许多不足,但是相对于这个时代来说,却是一个极大的进步。所以方天看过后也没多说什么,直接同意通过了。
对于王来说,他做出的便是法——《秦汉王法》;而从《秦汉王法》为基础延伸出去针对民的,便是律。两者统称为法律。
不过,现在仅仅只有《秦汉王法》。接下来刑德便要以它作为基础,与议府的议士们商讨出相应的《燕北律》,然后以《秦汉王法》和《燕北律》作为燕北治理的根本依据。
不过,就在方天无条件支持和信任刑德的时候,方天实际上也是在为他挖坑,或者说借刑德本身的境况来达到他的某种目的。
虽然方天身为汉王在燕北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但是方天给人的形象是权威而又懒散。所以方天的支持和信任其实也仅仅只是一种硬约束和硬条件,可是这个世界可不是只有硬条件、硬环境,还有软环境和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