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小莲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要不明天再去吧!”
她是怕风民生还在附近。
今天他的样子实在是太可怕了。
把一家人都震撼到了,就像是得了失心疯,六亲不认。
“明天去也成。”
风老太太到底是心疼闺女,闺女说什么时候去,就什么时候去吧!
风小莲看了一眼县城的方向,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美事儿,突然就笑了。
她长的一般,笑起来勉强还能看的过去。
就是有点像猴子。
风小莲像大家闺秀那般娇柔做作的朝着自己的屋子走了过去,还别说,真有大家小姐的影子。
“娘,这事真能成么?”
风民城被自家小妹的笑看愣了,开始有所怀疑。
要是县令大人看不上,怎么办?
“放心,我找人算过了,咱们家小莲第一胎肯定会生儿子的,就连县令大人的娘都知道了,现在就是县令家的老太太指名要看小莲。”
风老太太说这句话的时候,一脸的骄傲。
一想起来那位老太太身上穿金戴银的模样,就忍不住的去幻想自己穿起来是什么样子。
“嗯,那我先去念书了。”
风民城听到风老太太的话,松了一口气,整理了一下衣服,重新变成全村最儒雅的男子,一步一步走了。
风老太太越看越觉得自家儿子生的貌比潘安,还有读书人的气质,说不出来的好。
又想起来今天风民生发疯的样子,恶狠狠的啐了一口。
同样都是自己肚子里爬出来的,差别咋这么大呢!
第二天,清晨。
风家老宅的大门早早的就打开了,一家人穿戴的整整齐齐,风老太太还把珍藏多年的银簪戴上了。
银簪没有经常保养,表面看起来有些发黑,戴在头上和黑白的头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看起来就像是一堆枯草之间,藏了一条小黑蛇。
风民城穿上了读书人经常穿的青山长袍,不说话的时候,看起来人模狗样的。
沉稳的气度不凡,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家的举人老爷呢!
风民城的媳妇张菊,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娘了,看起来依旧是风韵犹存。
只是衣服看起来并不是很新,袖子里面的内里,短的几乎要到小臂上方。
看的出来,她的生活还是很拮据的。
家里并没有虐待大房,好吃的好用的和银子都先紧着他们。
但她还是硬生生的把自己过程了苦哈哈的模样,钱都贴给了家里的弟弟。
当然,她并没有觉得苦,反而觉得有些骄傲,因为她帮助了家里的弟弟。
将来要是风家的人待她不好,她娘家人一定不会善罢甘休的。
“明轩还在念书,就不让他去了,等事情成了之后,就让他好好的见见姑父。”
风老爷子是最后出来的,看起来瘦瘦小小的,他看向风民城的时候,露出了满意的表情。
仿佛看到了自己年轻时候的影子。
风民城和年轻的自己很像,这也就是他偏爱大房的原因。
还有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他年轻的时候给有钱人家的老爷做过事,有钱人家的老爷都是更加心疼长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