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四年,秋季!
大秦帝国,南阳郡,宛城!
这座繁盛郡城附近的山脉,隐居着一个大型村落,有万人的规模。
他们祖乃是曾经威名赫赫的武安君白起(公孙起),由于功高震主,被秦昭襄王赐死于杜邮城,其后人与家仆便迁徙在这座山脉之中,过着与世隔绝的日子。
时至今日,已经过去了整整四十年的时间。
“少主,您吩咐种植的红薯,我们已经全部收割完毕。”
“十万亩田地,总计产出五百万石的粮食,产量足足是粟米的三十三倍。”
“其次,我们家族的三千青壮,在农闲时期都会坚持军事训练。”
“每日三餐,加大量的肉食支撑,以及武安君留下的练兵之法,除了没有见过血之外,战斗力绝对不会弱于大秦精锐之师。”
“武器方面,根据您给出的明光铠图纸,今年又打造了三千副。”
“陌刀锻造了三千柄,神臂弓锻造了两千把,箭矢储备量增加了近二十万支。”
“.........”
穿着一身儒袍的文士,手中捧着一卷竹简,汇报着今年的成果。
在他面前坐着的,是一名面如冠玉的少年,其名曰公孙起,乃是这座大型村落的少主,虽然只有十五岁的年龄,但是从小便展现出了不俗的才能。
从十岁开始,他就继承了家主之位,开始不断积攒着力量。
训练村民、囤积粮食、打造铁器!
由于人口的限制,所以五年的时间仅仅训练了三千人马。
但是红薯已经堆积了近两千五百万石,足以提供四百万人,将近一年的口粮,并且由于特殊的储存手法,让它拥有了七八年的保质期。
同时,凭借着山脉中的铁矿,以及技艺精湛的铁匠。
五年的时间,已经打造了一万五千副明光铠,一万五千柄陌刀,一万把神臂弓,箭矢也有着一百万支!
如果不是战马难以获得,公孙曦都打算组建一支骑兵部队了。
凭借这些战备资源,如果是在乱世的话,他随时能够拉起一支数万人的军队。
当然,公孙曦并没有谋逆的心思,就凭自己手中的这点兵马,想要去面对百万的大秦军队,无疑是自寻死路的做法,根本没有半分胜算。
只不过——
大秦,传承到第二世便会灭亡。
所以在大汉帝国建立之前,他只想增加手中的力量,避免成为秦末乱世的一个炮灰。
至于说争夺天下当皇帝?
先不说当一个明君有多累,公孙曦可不觉得自己能够挡得住‘汉初三杰’的联手,除非是跨越时代的科技压制,要不然分分钟就被打成憨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