霎时,宁静街道犹如沸锅溅水,热闹骤乍,众人争抢拥挤上前,“哎呀呀,这怎么瞧着还有些像?”
“什么像……他就是啊!这人不是冥界的,瞧着这打扮就是修士!”
“还真是通缉犯!快抓住他!天魔营重重有赏!”
南一趁乱退回后巷深处,贴着墙面,笑得差点喘不过气。
跟百越做交易?
下辈子吧。
再说,他这也算帮了君渊一把,帮他们有情人早日见面,君渊若知晓,应该会感谢他吧。
南一想到这儿,笑意又忽然凝住,笑不出来了。随即,他随意地拍拍衣袖,朝着反方向走去。
风声一动,脚步微顿。
侧身间,一根沉重诡异的骷髅骨杖几乎从南一脸颊擦过,掷地刹那,青石砖面寸寸龟裂,碎石迸炸!
南一缓慢抬眸,视线被一阵飞落的铜黄掩住,只依稀分辨出墙头跨腿坐着一位老叟。身形瘦矮,面容蜡黄,脚尖尚在一摇一晃,嗓音更是粗哑难听,“好漂亮的乖乖。”
南一不动声色的退了两步,问:“前辈做什么呢?”
老叟从墙跃下,落地轻,走路却晃荡蹒跚,干瘦大手拔起那沉重的骷髅骨杖,笑容阴森,“出卖好友,乖乖,你这行为非君子所为。”
“前辈言错,”南一歪了歪头,“我和他既非友,我也非君子。”
距离徒近——
那鬼魅般的阴森视线锁住了南一,灼灼目光像要把他盯穿,“真漂亮,老子在黄泉域呆了这么久,你算是老子见过最好看的人。”
南一眨了眨眼,看清了老叟古稀的花白头发、外露皮肤的密麻尸斑,泛黄可怖,甚至有些恶心……他当然不会天真以为面前只是个寻常老人。
“谢前辈夸奖,不巧晚辈还有事,就此别过。”
“急什么?”老叟的骷髅骨杖横下,拦住去路,“乖乖要赶着去哪儿?黄泉域危险莫测,稍有不甚只怕又进了一间黑店,不如老子送送你。”
南一拒绝道:“不敢劳烦,事从急,还请前辈让路。”
他料想要纠缠一番,闻言,老叟竟真的收起骷髅骨杖,谅解道:“既有急事,老子便不多留了,乖乖一路好走。”
南一心生疑虑,转身间,颊面经风,骷髅骨杖猛然挟裹着重力狠狠砸下!幸而他早有戒备,就地一滚,道:“前辈究竟想要如何?!”
“你这乖乖没有灵力,反应倒是快。”老叟冷笑一声,骷髅杖颅紧接着连发数道寒芒,迅疾射出,淬毒冷针尚冒着滚滚寒烟。
南一险险躲避,拔腿便跑,疾步之后,却又很快回身,神情发冷。
“还给我……!”
南檀念珠在方才的大力躲避中甩脱,已被老叟捏在掌心。
“不过就是一串破珠子,没甚稀奇,乖乖还是快跑吧。”老叟扬了扬那串南檀念珠,随意向上一抛,做势要毁。
南一想也不想,疾步跃身将念珠夺回,落地瞬间,他只觉后颈吃痛,眼前骤黑,意识也随之陷入昏暗。
待南一晕倒,天魔兵悄然现身,为首还扣着刚刚才抓住的百越,恭敬道:“鬼王殿下安,通缉犯已被属下等擒拿。”
老叟正是鬼主凤诩,人称:“夺命刹。”
凤诩笑容森然,微俯身,拍了拍百越的脸,“跑啊……小东西,怎么不跑了?”
百越美眸流转,冷冷道:“卑鄙。”
“怎么不骂大点声?信不信老子将你的手筋脚筋都挑了,老子倒要看看,你还怎么跑。”
百越瞥见倒在旁边的南一,问:“你抓他做什么?”
凤诩一笑,神情满意,“这不是抓你时顺道遇见的惊喜么。好货啊,你知道老子有点特殊癖好,可惜你是要献给尊上的礼物,不然……”
他伸出那双枯朽的手,摸了摸百越的侧脸,神情贪婪。
百越偏头躲过他的触碰,突然道:“你既这么喜欢我,不如将我留下,将他献给尊上。”
明日便是祭祀典礼,冥界众人皆要前去妄渊朝拜净莲魔尊——这直接关系到下任鬼主继位,难得的争表现、出风头的好机会,人人都想着怎么讨好净莲魔尊。
“把他献给尊上?”凤诩转了转手中的骷髅骨杖,轻蔑笑道:“你在跟老子说笑吗?老子刚刚与这乖乖交手,发现他灵力全无,区区凡人,怕是弄巧成拙惹得尊上不悦,哪里比得过你这位已快到元婴境的医修呢?”
百越淡淡道:“堂堂鬼王殿下,居然有眼无珠,你可知,这人是个先天仙灵。”
满场皆惊,凤诩眼眸微沉。
当今修道者众多,但大多是后天从筑基或聚气开始修炼,能结金丹已是不易,更别提从大乘渡过天劫。
只有一种稀少的先天灵体不同,天道垂爱,生来便是仙灵体、魔灵体、例如君渊这样的先天魔灵,强悍到出生便成了天地间唯一的魔尊。
这人居然是一个先天仙灵?
先天仙灵若结了金丹,便有可能渡劫成仙,而且……先天仙灵还有一个特点,灵体纯净,与之双修可以极大增进修为。
沉默半响,凤诩阴沉道:“敢说假话,老子现在就拔掉你的舌头。”
百越淡笑:“鬼王殿下不信,用灵力一测便知。”
元婴境的医修有用肉眼直接看穿灵体的本事,他若没说谎,这件事十有八九是真的。
“鬼王殿下若是愿意送这人给尊上,想必他会更高兴。”
凤诩有些犹豫,这次不是因为别的,竟似舍不得。先天仙灵,长得还如此好看,若能留在身边……
百越似乎看穿了他的想法,淡道:“不过他虽然是先天仙灵,也不一定能结金丹,单看年龄,早已过结金丹的最佳时机,迟迟未结丹,恐怕是空有这一幅好天资了。”
一个是空有先天仙灵的花瓶,一个是已快到元婴境的医修,凤诩自然知道怎么选。
果然,他最终被劝动,松口道:“也罢,依你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