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下来的一周里,朱依依没有再为此前的事情难过一秒钟,她照常上班下班,挤地铁公交,在这个城市里渺小地、没有存在感地活着。
当她真正放下薛裴后,许多事情都变得简单起来,再收到薛裴发过来的消息,已经异常平静,掀不起任何波澜。
她没有刻意远离薛裴,只不过他的消息,她常常懒得回复了,他约她见面,她也常找理由推开。没什么别的原因,不过是溃烂的伤口刚长出了新肉,她没必要急着撕开那层薄薄的皮。
放下了十年来的执念,朱依依确实觉得生活好像自在了许多。
她想起高中的时候,她在作文素材本上看到过一个故事,给她印象很深。
那故事讲的是一位登山者,一直以来都以登上那座最高的山峰作为他毕生的信仰,他以朝圣的心态来到山脚下,一刻不停歇地往上爬,无数个日日夜夜,他风餐露宿,栉风沐雨,不曾懈怠,可吊诡的是,那座山却好像越来越高,云层越来越缥缈,一眼望不到尽头。
即便如此,他依然决定要用这一生去征服这座山。
就这样不知道走了多久,有一天,精疲力竭的他走到半山腰处,停下来回头看了一眼,他望见了自己来时密密麻麻的脚印,望见了山脚下葱郁的风景,他低头,瞧见自己满是皱纹的皮肤。
他已经变得苍老,而那座山仍然如来时一般遥不可及。
就在这一刻,他忽然与自己和解了,他想他的人生不该浪费在这一座山上。
就把这里当做终点吧,在下山前,他这样告诉自己。
朱依依觉得她现在就是那位登山者。
她与自己和解了,与曾经那十年和解了。
或许因为从心底里放下了许多事情,和李昼相处时,朱依依再也没有从前那些心理负担,相处起来反而轻松了许多。
他们在微信上闲聊,问候,互道晚安,分享每天的见闻,关系越来越熟稔,李昼请她到家里做客过几次,她一开始有些拘束,在餐桌上菜也不好意思夹,后来也渐渐放得开了,有说有笑。
这天早上,朱依依一起床就去了菜市场买菜,她今天约了李昼来家里吃饭,她之前就答应过他要给他做一顿好吃的,现在终于到了兑现的时候。
她不知道李昼喜欢吃什么,便在市场里看到合适的就买了回来,等她回到家后,才发现她买的全是薛裴爱吃的。
意识到这件事,朱依依的心情顿时像吃了只苍蝇似的,有些犯恶心,她将客厅的音响开到最大,企图让音乐侵占所有的注意力,让她不要分心再去想别的事情。
她煮了三菜一汤,不算丰盛,刚好是两个人的分量,她刚把菜端到客厅,李昼后脚就到了。
两人坐在餐桌上吃饭,李昼很给她面子,每道菜都赞不绝口,朱依依被夸得都有些不好意思,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耳后根红红的。
她向来不太习惯别人的夸赞,因为她从小就很少得到过别人的夸奖。
李昼这样夸她,她开心得恨不得每个周末都喊他过来一起吃饭。
吃完饭,两人坐在客厅里看了一部电影,是最近刚上映不久的一部喜剧片。
电影笑点很密集,朱依依是个笑点低的,但没想到李昼笑点比她还要低,两人笑得一次比一次大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