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边的军工专家们,就开始在那里互相交换意见。
有军工专家说道:“我觉得这把电磁步枪,再称之为枪,确实是不合适了。”
“容易让人误会它的威力。”
旁边的军工专家,也点头说道:“我同意,这把电磁步枪,确实已经不能称之为枪了。”
“就这威力,已经可以达到一百五十五毫米榴弹炮的威力了,再称它为枪,的确是不合适。”
但是有的军工专家,在那里说道:“可是按照炮的定义来说,它确实不够标准啊。”
“二十毫米以口径称之为炮,它才十二点七毫米,差的太多。”
又有军工专家说道:“那就单独,把它命名为炮好了!”
“其他的枪械,还按照原来的标准进行定义。”
可是又有专家有不同意见,在那里说道:“这也不行!”
“那以后,要是再出了七点六二毫米口径的电磁枪呢?”
“按着眼前的这把枪的威力,进行计算的话,就算是换成七点六二毫米口径的子弹,达到两百马赫的速度。”
“那威力,也不下于一百二十毫米口径的炮弹。”
“到时候,我们到底是称之为枪,还是称之为炮呢?”
听到这话,万老在那里说道:“确实,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
“以前对于炮的定义,已经完全不适用于电磁武器。”
“以前之所以对炮的定义,以口径来区分,那是因为火药燃烧的能量,基本是固定的。”
“即便是发现了新的发射药,能量增加也不过是百分之几十,撑死了不过是增加一两倍的威力。”
“所以弹丸口径的大小,就可以直接判断出来,武器的威力大小。”
万老在那里顿了顿说道:“但是这一条规则,现在已经完全不适用于电磁武器。”
“电磁武器的威力,完全取决于武器瞬间施加的电能有多大,产生的电磁力有多大?”
“简单点来说,完全取决于电磁武器本身的功率。”
“只要功率够大,一根绣花针,给加速到两百马赫,那产生的威力,也不亚于传统意义的一枚炮弹。”
“所以在用弹丸的口径大小,来定义它是不是炮,已经完全没有任何意义。”
“我们需要一个新的标准来规范,枪和炮的定义!”
估计许邺自己也不知道,他随便制造出来的一把超电磁炮,竟然引发军工业,对炮和枪进行重新的定义划分。
经过一帮专家激烈的讨论,最后重新定制了关于枪和炮的划分标准。
他们将口径二十毫米,弹头重量一百二十克,速度不超过五马赫所产生的动能,为划分标准,以此区分枪和炮。
可以简单点理解为,未来的电磁武器,口径二十毫米,弹头重量超过一百二十克,速度超过五马赫,就称之为炮。
反之,就称之为枪。
其产生的能量,约为一百六十七点三千焦焦耳,取整数一百六十七千焦,为严格的能量划分。
杀伤动能,超过一百六十七千焦以,就是炮;小于一百六十七千焦,就是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