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耶部族长是哈乞罗的父亲赛莫斯,矮矮壮壮的笑起来很和善。
他这次带的队伍有点惊住了郑毅,差不多两百人的队伍,几乎将整个纳耶部拉来了。
那些青年男女应该也是刻意打扮过的,起码不像当初见到时候那么油腻。
尤其是纳耶的女孩子,都穿着干净的皮毛,戴着一顶可爱的毡帽。
加上脖子上挂的鱼骨项链,别说还真有种让人冲动的异域风情。
生活在苦夷岛的吉里迷人,由于环境气候和生活习惯。
普遍都不算很高,一米七的基本上见不到。
皮肤有黑有白,大都属于那种矮壮的类型。
女孩子也是一样,都显得比较白净丰满。
如果在盛唐时期,应该挺符合当时审美。
这样的体型,源于他们的食物比较单一。
这里的人大多数都是吃各种肉食。
食物制作也不外乎烤和煮两种方式。
这就导致他们的饮食极不均衡,体内积存了一层厚厚的脂肪。
这样的脂肪也是当地人抵御寒冷气候的最佳武器,说白了就是长胖点耐寒。
虽然不太符合郑毅的审美观点。
但村子里的爷们不嫌弃,他们的观点娶老婆必须找膀大腰圆的。
比如华夏村食堂的管理人王大嫂,还有中原村这边的陈嫂子。
俩人基本上都是这个样子,双臂扛起三五百斤跟玩似的。
一人高的炒菜铁锹,在手里舞动的跟牙签一样不费力。
看到这么多打扮靓丽的纳耶姑娘来村里。
村里的年轻人都眼馋的移不开眼睛了。
就连平时最喜欢下水“冬泳”的二黑,都没舍得出村子,穿着自己那身“定制服装”满村子的晃悠。
郑毅看到他这幅样子,哪还不知道这小子想找婆娘了?
不过找婆娘得看自己的本事才行。
庞琨已经将他的话交代下去了。
趁着其他部落的人没到,能下手的赶紧下手。
郑毅搞出来的条件,也都让庞琨先传给村里的年轻人。
只要能忽悠到媳妇,村子帮你们解决二人世界需要的一切。
保证吃住穿用都不用发愁,小伙子们赶紧往上冲就是了。
郑毅则是在接待赛莫斯,俩人聊得也挺热络的。
“郑督,没想到你们敢去那片山谷?说实话,我们纳耶早就知道那片地方存在了,也眼馋了许久,只是几十年都没敢走进去,那里面的狼太凶狠了,还没刚扎下营地,就会迎来狼群的袭击,伤了不少的族人,我们只能撤回来!”
听郑毅说如今正在山谷修建新据点,赛莫斯顿时震惊的解释道。
“我说呢!这样好的地方,你们纳耶也不可能不知道!那边的狼群已经被清空了,如今狼皮估计都被做成皮袄了,赛莫斯族长如果喜欢,回头我送你几件!”
郑毅恍然大悟,原来不是纳耶不知道,是他们斗不过那里的野狼啊。
“多谢郑督厚爱!那里如果没有狼,绝对是方圆数百里最好的地方,郑督的手段惊人,手下全都是最强壮的勇士,让赛莫斯佩服万分,可惜我纳耶没有这样的福气,不然就再也不惧严冬了!”
赛莫斯有些羡慕的说道。
“若是赛莫斯族长有意,带着纳耶迁入进入也就是了,本督欢迎至极,咱们到时候都是一家人!”
郑毅热情的邀请道,那边山谷方圆几十公里,住上几千人也不嫌拥挤。
纳耶部说到底也就两百多人,全都迁进去没丝毫压力。
“真的可以吗?”赛莫斯激动地问道。
“当然!”郑毅肯定的答道。
“那太好了!赛莫斯代表部族拜谢郑督!”
“都是一家人,不必如此!不必如此!”
两人达成了一致协议、皆大欢喜。
对于郑毅来说,这些部落都是要收服的。
最好的结果就是将他们变成一家人。
然后慢慢的同化、融合。
彻底成为他的族人。
赛莫斯很精明。
相信也是明白。
两人对彼此目的都是心照不宣。
苦夷岛这边环境恶劣、生活艰苦。
赛莫斯也是想要靠上郑毅这棵“大树”。
只要不说合并他的部落,赛莫斯都不会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