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凯文想着时,身后响起一道声音。
“主人,您要的信写好了。”葛丽丝手里拿着一封亲笔信,双手捧着交给凯文。
这是凯文的另一个计划,让葛丽丝和安德森保持书信来往,培养安德森,慢慢渗透进革命军的高层,在需要对抗革命的时候能够掌握主动权。
毕竟革命可是把双刃剑。
前世高卢雄鸡的那群精英想要利用革命让国王屈服,结果控制不住遭到反噬,把自己和国王一起送上断头台,成就了一个科西嘉矮子的伟大。
凯文擅长学习,有经验,知道人民的可怕,不会让自己犯这种低级错误。
接过信后,他仔细看了一遍,满纸都是暧昧和风情,根本就不像是写给好友的,而更像是写给爱人的一封情书。
“主人,写得怎么样,过关吗?”
葛丽丝她低着头,脸红红的,脚不住地在地上磨蹭,内心既激动又害羞。
每次写信她都是先对着凯文的名字写一遍,写完之后再把凯文改成安德森,因为凯文每次都会亲自检查,所以每一封信都会写得很用心。
虽然没有明着说,但她知道凯文这么聪明,绝对能够明白她的心思,猜到这些文字是写给谁的。
“还行,这些革命军大多都是平民出身,禁不住撩拨,不过如果你在后面加上一些思想动摇的文字能够取得到更好的效果,他们很喜欢志同道合的人,再去改改,等靠岸了就寄出去。”
“谢谢主人,您对革命军真了解。”葛丽丝的脸涨得像红辣椒,接过信后,转身回去修改。
“我当然了解革命军,这个世界上不会有人比我更了解它,即便是革命军领袖多拉格也一样。”
凯文眺望大海,云在静静疾走,浪在无声奔流,似能跳到早已消逝在地平线外面,回忆过去年代的人和物。
这世界上从没有生而知之者,任何东西不去经历就大讲特讲,故作玄虚,只能贻笑大方。
凯文为什么对革命军这么了解。
因为他以前就是革命军!
他前世的经历很丰富,对自己的评价是:前半生是一个可怜的好人,后半生是一个可恨的坏人。
而他的人生节点是在一个名叫考威的小镇上,在那里,遇到对他影响最大的一个人。
那时的凯文流浪两年,已经四十七岁了,只是一个失去家人的过街老鼠。
在时代的洪流里,他的生命像井里的水一样卑微而又平静,翻不起一丝涟漪。
也就是在这年,他遇到了格罗斯克洛伊茨!
那时的格罗斯克洛伊茨才二十五岁,这个年龄对普通人来说是一生中的黄金时代。
凯文也曾经历过这个年龄,只是他的黄金时代并不美好,所有梦想全都成了遥不可及的奢望。
而格罗斯克洛伊茨不同,他的二十五岁已经拥有凯文奢望的一切:贵族的身份,英俊的相貌,强壮而勇敢的身体和最强大的军队,最美丽的女人。
他还是当地革命军的领袖,受万人敬仰!
“你愿意加入我们为自由而战吗?革命军欢迎所有被欺压的人民!”格罗斯克洛伊茨轻抿唇角,对街边流浪的凯文伸出强壮有力的手掌。
呼啦啦~呼啦啦啦~
海浪声从遥远的大洋彼岸传来,带着一种奇异的节奏感。海鸥在高空盘旋着,发出“嘎”地一声鸣叫,整片海域安静无比。
“格罗斯克洛伊茨。”凯文漆黑明亮的眼眸一眯:“成于信仰,败于信仰。这就是你最终会输给我的原因呀,可惜到死你也没有明白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