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想,你把我一个人扔在这里,你不在的情况下如果我再被人掳走了怎么办?还不如放在眼前看着呢对不对?毕竟这种事情又不是没有发生过。”温锦实在是太想出去了,她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就那一次被救匆匆忙忙跑了一晚上就又被抓回来了。
喻名盛抓住了她口中“掳走”这个词,他斜着眼看了看她,“我才是掳走你的人不是吗?”
温锦笑眯眯地凑上去回答说:“可是我心里觉得我是你的人啊。”
喻名盛把她的脸扒拉开说:“也好,看你整天无聊的都快长蘑菇了。”
“那你们男人肯定都太无聊了才会人人都长蘑菇。”
“……你还是个女人吗?”喻名盛嫌弃道。
“如假包换,”温锦挺了挺自己引以为傲的36C,“还是让男人无法一手掌握的女人!”
“……”喻名盛觉得如果不是他曾经给她做过全身检查,真的怀疑她一个小处女怎么能这么污,一言不合就开车。
喻名盛做事一向雷厉风行,有了消息之后立刻动身去了北市,温锦以为他这样的人开的车肯定是小说里的男主标配的劳斯莱斯啊兰博基尼啊玛莎拉蒂啊之类的,没想到居然是一辆悍马,果然是钢铁直男的审美。
他们下午开车去的到达的时候已经深夜了,本来准备先找个酒店住下的,雷达却突然监测到了亚当的定位信息就在附近,他当机立断地掉头就追。
可是在追到一条狭窄的巷子中的时候却被堵住了,昏暗的巷子,车的前方有一具歪歪扭扭的女性尸体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为什么一眼就认出来是尸体了呢?因为她的胸口到肚子上开了一个大洞,血呈放射状飚的到处都是,绝无生还可能。
在这深夜看起来恶心又惊悚,温锦忍住想要尖叫的冲动,有些害怕地抓住喻名盛的袖子,声音颤抖地问道:“这……是什么东西啊?”
喻名盛沉声道:“坐好,我们冲过去!”他加大了马力,他本来想直接冲过去的,可是这具尸体出乎意料的难缠还趁机把两个车胎给扎坏了。眼看亚当的信号越来越微弱,喻名盛果断地下了车,拿起那支黑色的勃朗宁一枪爆了她的头阻断了控制神经。
脑浆四处飞溅,白白红红的东西洒了一地。这血腥又恶心的场面终于让温锦受不了跑下车吐了一地。
她现在超级后悔跟着出来了好吗!
解决掉这具行尸走肉以后喻名盛直接向西南方向追了过去,吐干净后,她看着喻名盛远去的背影有些摸不着头脑,他都不怕她跑了吗?
他走了之后,温锦又等了几分钟,她实在是没办法一个人面对这么诡异的场景于是从车里出来准备从这个巷子走出去。
这是一条有些历史的老巷子,还保持着古时候的风貌,如果是白天的话作为古风爱好者温锦一定会很高兴看到这样一个场景,说不定还有心情拍几张照片。
可是现在是晚上,而且只有她一个人,旁边还有一具可怖的尸体,她战战兢兢地抱着胳膊走在这条朦胧的小路,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她在纤陌纵横的小道上像无头苍蝇一样乱窜,几次都钻进了死胡同,怎么都出不去。
夜越来越深了,月色铺了满地,她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遇到了鬼打墙。
她为了给自己壮壮胆子,清了清嗓子,高声地唱起了哈利路亚。
可是声音回荡在巷子里显得更加寂寥了。正当她恐慌的快要抑制不住自己崩溃的情绪时,身后传来了一声轻笑,在这更深露重的深夜显得格外诡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