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杀手们恐惧的敌人,正在辛辛苦苦的躲避大野猪的追逐。
这只大野猪突然的出现,毫无征兆的就发动了攻击。还好阿布选择休息的地方,周围都是粗壮的参天大树。
这给了胡兵和阿布一点点生存下去的希望,要是在平原地带,那只膘肥体壮的大野猪,早就把这两个人类生吞活剥了。
最终,大野猪还是离开了。
胡兵不敢相信的问道:“这个大家伙,是不是找我们玩呢?它是不是吃饱了没事做,跑过来消食的?”
阿布面色严重的说:“大人,您的猜测应该是正确的!这只大野猪虽然长相非常的凶残,但它似乎真的没有杀心,我们是不是进入了它的领地呢?”
胡兵没好气的说:“野兽划分领地的方式,不在乎拉屎、撒尿,那些带有信息素的味道,我又闻不出来,你问我啊?”
阿布低下了头,他第一次觉得自己的嗅觉能力,也不是万能的天赋,分辨气味的功能,也不是非常的强大。
他想了想,还是认真的说:“大人,我们还是离这里远远的吧?这也多亏我们并没有睡觉……不然,现在我们就是一坨粪便了。”
胡兵狠狠地瞪了一眼,不会说话的阿布,着急的说:“那还等什么呢?立刻、马上走呀!今天不去找落单的杀手了,一定要找个能够安稳休息的地方出来。”
阿布知耻而下勇,带着胡兵找了半天,才发现了一个巨大的树冠。距离地面差不多有7-8米左右,这样就不用害怕大野猪了。
有胡兵在的地方,根本不会有一只活着的小飞虫。
森林里最危险的生物,就是这样不起眼的小虫子,它们也许不能直接杀人,但它们体内带有大量的病毒,令人防不胜防。
阿布之所以找到这样好大的树冠,来当做临时的帐篷。就是因为神使(胡兵)是拥有护主火焰的男人,他们不担心小型动物的入侵,只害怕像野猪那样体型的大家伙。
阿布抽出自己能当绳子用的皮带,将腰部和大树链接成一个不规则的圆圈,然后就一步一个脚印的在树干上,如履平地的走到了树冠。
胡兵大声的赞赏道:“阿布,你真是太聪明了,我刚刚还在想怎么才能安全的上树呢!你就噔噔噔的上去了。”
阿布把自己的皮带从树冠扔了下去,乐呵呵的说:“嘿嘿嘿,这也不是我想出来的办法。我只是偶然看到有人这么做,今天还是第一次尝试。”
胡兵学着阿布的动作,虽然很笨拙,但也成功的上了树冠。他从乌漆麻黑的大白兔睡衣的口袋里,取出一块蜂巢并递给了阿布。
“这是最后的蜂蜜了,也是你的奖励。这十多天你也辛苦了,今天我们就好好休息一下吧!我先睡了,晚上我来值夜。”
说完,胡兵就把自己和树干绑在了一起,这是从“贝爷”那里学到的东西。树冠并不是床,一翻身可能……人就没有了。
阿布咬了一口蜂巢,细心的体会甜味带来的满足感。看着秒睡的神使,不经想到:这位神灵的代言人,真的和以前的那些趾高气昂的神使不一样呀!
公平、公平、还是公平!
只要所有的付出都有回报,我阿布就算累死……嗯……累个半死,也是非常愿意的啊!
时间就像一辆绝不熄火的小汽车,当胡兵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晒屁股了,他解开身体上的绳子,发现阿布正坐在旁边嘿嘿傻笑。
“阿布,你怎么不把我叫醒呢?你这么大年纪了,也不好好照顾自己,真是的。”
阿布强忍着吐槽的欲望,我要是能够叫醒你,我不就能睡个好觉了吗?可惜你睡得跟死猪一样,我差点都想给你几巴掌了……
他也就敢想一想,真让他行动起来,却没有那个胆子。
阿布违心的说:“您太辛苦了,能够好好休息一下,也是应该的。我就没有打扰您,嘿嘿,杀手营地的首领正在被野猪追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