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张我写的语气较为轻松,然而写到一半便揉成一团扔进了垃圾桶第二张写的尽是解释我无法接受她感情的原因,没写完就觉得自己很懦弱,再次撕掉一次次重写,揉碎我叹气,心知这一切都是徒劳。最后一张纸上,我仅仅写明了我要去外地工作,让她帮忙照顾肥球
将留言放在桌上,我最后一次望着这间老屋子,尽管我依然不舍,但我妆容后的目光,是冰冷的、阴郁的、毫无波澜的。带上行李包,拉开房门、关门忽然想到李瑞雪送我的磁带随身听,被我遗忘在桌上,正孤零零地躺着我咬着牙,关上门,冲下楼,跨上摩托车,又叹了口气,伸手抽了自己一巴掌,再次冲上楼,打开门,将磁带拿起,收进口袋
骑上李刚的摩托车,连上他车子改装过的音响,将音量开到最大,点燃发动机,转动油门,催促摩托车高速迸发呼啸的夜风吹得我睁不开眼,并且身上的热量迅速在这个夜间蒸发,背上的吉他像是放飞的风筝,卷着空气的阻力,像是拉着我不让前进一般,我却不顾一切发狠加速,摩托车狂躁地轰鸣着,车载音乐劲爆的聒噪着,我却不停的嘶吼着,像是骑着哈雷摩托的伤心牛仔,在一眼玩不到头的公路上飞驰我发泄着情绪,可这些情绪却像肺泡里紧紧沾粘着的焦油,死活离不开的我身躯。
我直径开到了失心,下了车,一把推开酒吧大门。
然而迎面相撞的是一个女人,她穿着褐色紧身裤,捂着嘴,掉着眼泪,耳垂戴着”刚“字闪闪发发亮的耳钉。
辛夜蕾看了看我,却半响说不出话来,红着眼眶离开了。我也没心情理会明显是受李刚委屈的她我连自己都理不清,我能理得清谁?
迎着烟酒带着放纵的喧嚣冲进去,像是冲进了一个浑浊的地窖。我目空一切地走向舞台,将行李包丢在一旁,卸下背上的吉他。待李刚、罗昭、妖妖和660正准备演唱的歌曲结束,我抱着吉他跳上了舞台,喊道:“ikedae!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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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刚似乎一下子没认出我,愣了一下,这才惊讶的指着我,对在座因我的出现而兴奋的交头接耳的酒客们说道:“这是耗子,我们乐队前主音吉他手,今晚可能抽风了,打扮成这鬼样子现身。”
台下众人欢着,闹着,吹着尖锐的口哨,有节奏地喊着:“耗子!耗子!耗子!”
我忽然觉得自己就像迈克尔杰克逊,还未开口,只需站在那便迷晕了一大片歌迷。我喘着粗气,将吉他背在身上,将李刚挤到电琴的位置,自己占据了主唱的中心位置,向身后的乐队吼道:“ikedae!!!”
这是一首英文歌,是芬兰哥特摇滚乐队的一支歌曲。在赶赴失心的路上,我已经将单曲在脑子里重复了许多遍,这是我十分喜爱的摇滚。
此时站在舞台,我更是迫不及待的下意识扫动着琴弦,发出一阵不和谐的杂音我要亲自唱响这首歌。
“耗子,咱们缺个键盘手要不,换首歌?”
李刚无奈笑笑,举起酒瓶对台下众人说道:“各位,喝酒!今晚我就陪这个疯子玩玩他妈的,拿个民谣琴唱哥特,也是没谁了。”
鼓手660无奈敲着鼓边,对李刚抱怨道:“老大,这歌没有键盘的话,我和罗昭怎么切进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