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强森,你们知道的,之前我是一个拾荒者。
这没什么好丢人,在哥亚王国的垃圾山干拾荒者赚的钱可比种地强太多了,若是运气好些,还能捡到王族用过的东西。
那可就赚大发了!
别看是王族不要的东西,把那拆成零件就值钱了。
强森以前的老大就是这么离开的,日子过的相当不错,听说还开了一个小店。
强森本以为自己也会走这条路,等什么时候运气好上一回,也像那个老大一样,过上自己的小日子。
可惜事与愿违,没等强森干几天老大,一个犹如恶魔的男人出现了。
说他是恶魔,是因为他的强大,也是因为他的嗜杀,更是因为这个男人捉弄人心的手段。
也就是几句话的事情,同行的拾荒者就被迷惑了,虽然也有对方武力的缘故,不过大多数,也是早就想这么干了吧。
强森就这么想过,当然,也只是想想而已,直到遇到了那个男人,幻想就变成了现实。
很爽,真的很爽。
肆无忌惮的烧杀抢掠,随意玩弄那些平日里高高在上的女人,再也没有人用看垃圾一样的眼神看他了。
强森享受着,完全以为对方会带着他们抢光整个哥亚王国,逃离,从此隐居山林,过上幸福的生活。
然而,强森看到了!
他看到了那个男人恶魔一般的屠戮着哥亚王国护卫队,没有人能躲过他的刀,也没有人能击中风一样的他。
连子弹都不行!
不过几分钟的时间,一百人的护卫队便被那个男人杀的一干二净!
强森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自己在高兴的同时还会有一种淡淡的恐惧感,为什么这样简单的抢掠让他毫无真实感!
太简单了啊!一切都太顺利了啊!人们只记得他的强大,却在利益面前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如此强大的他,为什么会选择帮助他们?
没道理啊!
换位思考,若是强森自己拥有那么强大的实力,他就一个人去了,绝对不会好心的带着一帮无用的人,毕竟,谁不喜欢自己钱多?
看着慢慢走过来的恶魔,强森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求饶不断!
或许是强森的态度打动了他,亦或者是恶魔也有了怜悯之心,总之,强森活下来了,以做他的走狗为代价活了下来。
“我需要一艘船,不需要太大,但是一定要够坚固,用你抢的钱来办这件事情吧。”
“你可以选择逃跑,但你的将来一定不怎么幸福。”
“由简入奢易,由奢入简难!那点钱只够你潇洒一两年的,若是想一直潇洒,就办好这件事情!”
那个人说的没错,花钱是很快的,在强森有意识的留下买船的钱之后,没潇洒多久,强森就不得不回到了之前的苦逼生活。
想要一直潇洒下去,想要喜欢什么就买什么,想要用钱砸晕那些看不起自己的女人!
所以,强森来到了罗格镇,并且按照那个男人的指示办好了一切,然而等待他的并不是什么幸福,而是痛苦的开端。
强森从来没有想过,一个女人竟然能厉害到那种程度,她的能力竟然如此难以预料。
在强森浅薄的认知中,强者,就该像那个男人一样,提着刀把一切敌人砍死而自身毫发无伤。
“蠢货,这是人吃的东西么!给我再去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