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中文

最新网址:www.paowxw.com
字:
关灯护眼
泡泡中文 > 往年 > 第一章:阿酒,不是阿九。

第一章:阿酒,不是阿九。

人们总是喜欢在大雪纷飞的季节讨论感情,喝上廉价的二锅头。点上一支快要空盒的白沙,真觉得像个傻x。

我的朋友程风就是这样。我跟他是一个地方的,我们那个地方是一个小到不能再小的一个小县城。那个时候我们那个小地方还没有抱着吉他扯着嗓子跟不要命一样唱歌的,反正除了我好像就是程风了。

程风个头偏高,头发盖住脖子。一双乌黑的眼睛炯炯有神,留有淡淡的胡渣。一副消廋的瓜子脸爱喝酒,属于那种酒量特别好的。而我,确实属于那种又菜又爱喝的。他是个居无定所的人。

之所以这么说是有原因的,因为他总是无法习惯在一个地方待的时间太久。他喜欢背着他那把烂到不能再烂的吉他坐着硬皮火车去他所喜欢的城市,然后就是抱着他那把吉他在路边。在酒吧,在大排档弹着唱着;赚取路费,运气好有人会停下脚步。运气不好,大不了就是露宿街头;被城管用异样的眼神看着。没有目的地,唯一的目标就是饿不着;有塔山就行。

其实说实话我有些时候也挺羡慕他的,因为他总是没有牵挂;也不会去想那么多。直到他那天晚上在大马路牙子上跟我说的那个姑娘叫阿九,不对;是叫阿酒的姑娘。我才知道,人。统一的都逃不过一个字,那就是贱。

阿酒是程风在一个清吧驻唱的时候认识的,那是个冬天。刺骨的冷,冷到就算你穿三条秋裤;风也能溜到你的心坎儿里。据程风回忆说:”那天晚上我刚开始没注意下面的人,我只记得我那天晚上唱了首我挺喜欢的乐队写的歌《爱不爱我;然后下面有个姑娘反应有点过激。当时我以为可能像是往常一样的客人喝多了,在台下面吹俩句牛逼喝点酒就走了。谁知道,这女人这么虎;直接跑台上想抢我话筒。当时要不是远哥拦着远哥,他驻唱酒吧里的老板,我话筒吉他连人都被抗跑了。”

紧接着唱到副歌部分时,那姑娘直接抱着酒瓶开始唱:“你到底爱不爱我,喔我不知该说些什么;你到底爱不爱我,撕掉虚伪也许我会好过。你爱不爱我,你到底爱不爱我;唤醒自己也就不再难过。”程风说:“那女人跟受什么刺激了似的,没话筒唱的声音比我还大。”

那姑娘边唱边哭,眼泪从眼角流到了嘴巴里,她手里那瓶酒夹着她的眼泪也全都喝进了肚子里。紧接着,程风刚唱完想马上逃离这个地方。

程风还没从台上的椅子下来,那姑娘就跳了上来。一把鼻涕一把泪抹在手上,又双手放在程风的大腿上,俩个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程风说:“你到底爱不爱我,给句痛快话!”程风一看这场面,这山炮肯定是喝多了啊。推开她的双手连忙说:爱,爱,哎,我爱还不行吗。“

姑娘心满意足地抱住了他。而老板呢,以为他俩认识;对着程风骂道:”你跟你女朋友吵架跑上班的地儿来了,让人家客人怎么看;下次再有这种情况你自己看着办吧。“

而程风也很委屈啊,自己无缘无故;tmd多了一个女朋友。不不不,不是女朋友;这尼玛是女神经病阿我去。程风觉得自己完全驾驭不住这种风格,太虎了。为了不让阿酒耍酒疯也为了程风这来之不易的工作,程风毫不犹豫地给阿酒拎了出来。在寒风里,俩人坐在门口;双腿不自觉的打着颤。

程风看向阿酒,身材高挑;典型的黑长直,大大的眼睛很灵性;长长的睫毛,鼻梁像摸了蜡油似的高挺;粉红的嘴唇,上面穿着白色的卫衣;下面穿着宽松的蓝色牛仔裤,配上一双篮球鞋;是被小男生所喜欢的类型,不过程风就不一定了。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热门推荐
我在美漫搞事的那些年请神女做我门下走狗无限恐怖:我,逆天悟性!穿越后当上神探港综:无间行者冰之花奥特:科学家怎么你了四合院:我成了神级猎手宿主总是遭反派惦记穿成万人迷舔狗,每天都在修罗场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