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她这完全是老掉牙的桥段,哄小孩子用的。
倾城笑,说我还是太年轻,哪里有什么人生经验。
“我很好吗?其实并没有。所有存活在众人眼光中的我,都是他们臆想出来的片面的我,把我的某一点完好无损的地方无限扩大化,最终塑造出他们喜欢的形象。可是最真实的我连我自己都不喜欢,又怎么能奢求别人要对我倾心以待呢。”
倾城说,她十六岁喜欢的人,现在还喜欢。可是他不喜欢我,从来不喜欢。她说,她放不下。生命中最初的欢喜,一直跟随萦绕在她日渐萧条的余生中经久不散。
她说感情这回事没什么是一定的,暗恋就是失恋,明恋又太过冒险,怕他知道却无动于衷,又怕他不知道事不关己。
她说,她读了那么多的书,见过形形色色别人的感情,羡慕过,唏嘘过,失望过,她说单单是因为大多的悲惨成就乱世的悲欢,幸福才显得如此珍贵。她说,那段她最爱却也最想忘记的光阴,无时无刻不再提醒着她,幸福究竟是什么鬼样子。
倾城没有纠缠男人,强压着悲伤去祝福是她拼尽全力才得来的体面。
说治愈情伤最有效的药,要么时间,要么新欢。
倾城说,她快三十岁的时候,也尝试过让自己走出来,从虚无缥缈的幻境里走进现实,去承认大多时候人都不能得偿所愿。
她说在妈妈老泪纵横的劝说下,她最终同意去相亲。她说,这个年纪已经不会再像小姑娘一样去追求真爱,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她说,比其不能自拔的喜欢,她更想找个合适的人,搭伙过日子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