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岁月是把杀猪刀。
可能这句话并不太准确。
因为生活的环境可能比杀猪刀还要锋利…。
“程晓!这些年你到底经历了什么呀?怎么憔悴成这个样子!那个范胖子就应该千刀万剐!真是害苦你了!”
就拿王小兰抱着的程晓来说吧。
对方应该和王小兰是同龄。今年也就二十四五岁。可面容憔悴的说她是30岁也不为过。
“好啦,小兰,你也别哭了!好不容易见到程晓,你应该高兴才对!更何况她以后也不会再过这种鬼日子了!
现在我们就带她回酒店!晚上你们俩想聊多久就聊多久!
程晓,你看我够意思吧!连媳妇都愿意让给你睡!呵呵…。”
现在刘胜利他们应该是在范胖子的家门口。这里肯定不是叙旧的地方。
而程晓也应该是知道王小兰要来接她。所以已经简要的收拾了点东西在这里等他们。
人既然已经接到了,当然就要回去了。也就更没有必要在这呆着了。
“呵呵…!看来小兰是跟对人了!刘胜利你真厉害,现在都成大老板了。不过有了钱可不能做出什么对不起我们小兰的事!要不然的话我可不会饶过你!”
其实相比起来?在情绪上程晓反而要比王小兰好很多。也许早已经哭的没有眼泪了。所以反而是在王小兰哭的时候,她在安慰对方。
当然啦,若说此时的程晓没有感叹是不可能的。起码会感叹同人不同命吧。
一行人开车回到酒店。
刘胜利信守承诺,将媳妇献了出来…。自己呢则是陪着闺女又开了一个房间。
接下来当然是他这边一夜无话。
而王小兰那边应该是一夜无眠。
要不然的话,俩人也不可能都早上11点多了还没从房间出来。
“算了,在这里等着也挺无聊,小谭!你们在这里等着!等我媳妇她们出来了再给我打电话!现在带着闺女出去转转!”
时隔几年回到旧地。刘胜利当然也想过旧地重游。
当然了,就算是要重邮也肯定得把私事办完之后。不过现在不是计划有变吗?
一样在这里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趁着这个工夫去看看周边有没有什么变化。
所以刘胜利交代了之后,就带着闺女出了酒店。
即便是重游,肯定也要有重要的地点。首选的肯定也是自己曾经生活过的那片区域。
比如他之前打工的那家电子厂。
刘胜利就打算在这里去看看。
打了一辆车,很快就来到了这个地方。
也是恰逢饭点了,场子内的人也是进进出出。
刘胜利也就是抱着闺女站在那里看着。
当然了,最多也就是看看有没有什么熟人。体验一下爷青回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