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渊从腰间抽出短刀冷笑道:“丁家乃是徐州首屈一指的粮商,族田多达数千上万亩,咱们弟兄若是不打听清楚,又岂会走上这一遭,区区五万两银子罢了,既然丁老爷舍命保财,那也休怪某家手上再多丁老爷这条冤魂。”
丁老爷足够狠辣,不狠也不可能在短短十几年内就从一家经营米粮的小铺子攒下如今的家业。
然而狠辣之人遇到如丁渊这种一言不合便要拔刀杀人的匪徒,那还真有些不太够看。
刀已经架在脖子上,舍命保财?
那也得能保得住财!
“某再给丁老爷最后一次机会,是乖乖带我们去取了存银,还是让某的刀先舔舔血,然后自己去找,咱们弟兄有的是时间,就算丁老爷把银子埋在祖坟里面,咱们弟兄也能把丁家祖坟全给刨了,你那在徐州做生意的两个儿子,也绝活不过三天!”
丁老爷闻言两眼一黑,顿时没了念想。
“我给,只求好汉能放过老汉一家性命。”
丁渊不耐烦道:“废话某不想多说一个字,拿到五万两银子,丁家满门可活,短缺一两,三辈死绝!”
彻底没了念想还惜命的丁老爷挣扎着起身,颤颤巍巍的带着丁渊径直去了里屋,在丁渊无比凶狠的目光当中掀开床板,只见那床板下还有一块加了暗锁,四四方方,三尺铁板。
丁渊这才狠狠松了一口气,干掉丁家上下算不上什么难事,就算没药翻丁家二三十个护卫也是无碍。
凭他们五个在深山狩猎,在先辈日益督促下锤炼出来的武艺别说区区二三十个只敢欺负欺负良善百姓的酒囊饭袋,就算是从战场上退下来的百战老兵,他们都敢碰上一碰,就算不敌,但是杀两个赚一个绝非什么难事。
但是这些土财主都有一个尿性,就是喜欢藏银,而且手法五花八门,在祖坟地下掏一个库来,上面葬上先人,托先辈庇佑,哪怕家道中落,子孙也能凭借藏银东山再起的手段本是寻常不过。
把银子藏地窖,藏菜地,藏花园,藏粪池下面甚至直接扔进水塘里面,这些手段更是屡见不鲜。
他们此番劫掠丁家,杀人不是目的,劫财才是根本,那么首先要找到财,先前丁渊说掘地三尺还要去刨坟,那是扯淡。
干这种勾当,多一点时间就多几分风险,丁家大宅的异样最多能让他们有一两天的时间耽搁,一旦走漏半点消息,徐州城的驻防兵丁就会杀过来,届时便是一番血战,兄弟全交代在这都不是没有可能。
所以处理掉丁家大宅的护院是为了震慑,是要吓破丁老爷的狗胆,让他明白自己面对的是一群杀人越货,毫无情面可讲的凶徒,另外就是杀这群护院,也算是善恶到头终有报,全杀了或许有冤枉的,但是隔一个杀一个,肯定有漏网之鱼。
好在丁家刚发家没多少年,也没攒下泼天般的财富需要玩狡兔三窟的把戏,把银子藏在床底暗室……这跟没藏有个屁的区别。
开暗锁,掀开铁板,赫然是一条通向地下密室的阶梯,丁老爷在前,丁渊在后顺着斜梯到了地下,点燃暗室墙壁上的长明灯,映入眼帘的乃是一间高约丈半,长宽皆有三丈的暗室。
暗室内整整齐齐的摆放着十几只大箱子。
丁老爷似乎已经耗空了身上的最后一丝力气,此刻瘫在暗室阶梯边缘,满面死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