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与乘务员是义务安全员,他们有责任与义务协助乘客、协助警察找到小偷,而不是遇事推诿。
在下越说越大声,如此十几分钟后,司机在观澜将公交车停在路边,一个劲询问小姑娘是否需要报警?
面对如此处理方式不要说任何正常人,我想即便是小偷也会目瞪口呆吧,在下提出自己疑问,车上明明后监控摄像头,可以先调出视频查看先确认小偷是不是还在车上然后再做进一步处理吧。
但令人遗憾的这个治安员趾高气扬的说根本不需要,并且一再声言自己已经向上级请示过了。
失望之余在下一再表示不满,一再声言要到各大网站发表今日所见所闻,令人惊讶的是这个治安员居然显得非常坦然,在在下拍下其警号之后,居然要小姑娘坐上自己摩托车到派出所录口供。
面对如此处理方式不要说任何正常人,我想即便是小偷也会目瞪口呆吧,在下提出自己疑问,车上明明后监控摄像头,可以先调出视频查看先确认小偷是不是还在车上然后再做进一步处理吧。
但令人遗憾的这个治安员趾高气扬的说根本不需要,并且一再声言自己已经向上级请示过了。
失望之余在下一再表示不满,一再声言要到各大网站发表今日所见所闻,令人惊讶的是这个治安员居然显得非常坦然,在在下拍下其警号之后,居然要小姑娘坐上自己摩托车到派出所录口供。
这简直是对小偷盗窃犯举手投降,而对报警者二次加害,面对如此结果,在下连续在报警平台上回复不满意,非常不满意,只要稍稍有正义感的,谁会满意这种处理方式呢?
或者感受到在下的愤慨,一位曾警官打电话过来解释,声言这种公交车小偷案件由专门的局处管理,他们派出所职责就是立案,录口供,虽然这种效果甚微,但制度如此(曾警告口语)自己也不可奈何。
坐在车上,在下目瞪口呆,想到过去被盗窃的经历,想到盗窃犯诈骗犯横行无阻,原来在现实中他们风险几乎为零。
虽然公交车上,虽然大街上到处都是摄像头,但这些公务人员就是害怕麻烦,除了人命关天的事情,除了上级督导办理的案件,大家谁也不愿意去查一查。
原来派出所只是简单做口供录笔录,反正事情可以相互之间推诿,而根本不处理事情,如此派出所,如此人民警察,要之何用,不如滚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