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是存在客观差异性的,人与人也是不同的,公平是尊重人格的平等,而非否认差异性的存在,否则就不公了。
尊重客观事实,保证社会风气。
不至于出现一堆“海王”。
也不至于让富贵之人横行无忌,包养上百名情人,而那些情人压根不受法律的保护,只能拿到“可怜”的包养费。
大明没有在法律上取消纳妾制度,只是提高了妾的地位,自嘉靖年间以后,妾就不再是过去那种可以任意买卖打杀的商品了,是属于小妻,法律规定在人权上与妻相等,只是财产继承权等方面不同。
而且纳妾必须得妻子签字,除了维护妻的权利外,还因为……纳妾很贵。
阴阳平衡,男女数量也是大致相等的。
甚至于从人类进化角度来看,因为上百万年的战争和与野兽的搏杀,男性死亡率高于女性,所以人类男女婴儿的比例,其实是105:100这种,甚至还要略高。
所以,一夫一妻才是符合社会客观需求的。
占据更多的异性,意味着占据了更多的社会资源,在打破社会的平衡,所以需要交纳高额的罚款,用以弥补社会的运转。
这也是设置了门槛,至于平民间的真爱。
你若不要名分,官府也不管你。
但官府秉持着有告必罚的原则。
在大明还有一条法律,女性如果被坏了处子,是可以强制要求男方娶过门的,男方若是不娶算直接和离,按妾室离婚规则赔偿。
至于检测手段,望气即可。
有效期三年,绝无错漏,不用担心取证困难。
而且,强制被要求娶过门的,女性若上诉离婚,胜算极高。
大明法律是很偏向于保守的,几乎等同于在说,你有本事可以纳妾,但别乱搞,如果乱搞,别祸害人家大闺女,否则,你麻烦大了。
管不住下半身破产的富翁比比皆是……
当然,也有是中圈套的,但大明社会对此并不同情。也是在刻意营造这种“黑暗森林”的氛围,用以维持社会风气。
因为,纳妾属于重婚,罚款很贵,第一次一百万,以后每次翻倍……
而妾室和离,是按照你纳妾过的个数,进行N+1次费用计算的,也就是说,你纳3个妾,她们三个要和离,你每一个都要赔付八百万。
没钱怎么办?按诈骗判,多少数额多少年有期徒刑。而原配妻子将优先分割财产。
可以说,大明朝廷在一夫一妻之外,为了刻意营造这个“黑暗森林”,可以说是煞费苦心,连皇帝都必须遵守这份婚姻制度。
什么三宫六院七十二妃,早就不行了。
大多数皇帝,也就一个皇后,两三个妃子,这还是为了保证子嗣才娶的,许多皇帝都只娶一个皇后而已。
黑暗森林是用来限制欲望的,而非真爱的。
你若是感情和谐,那些措施自然没有任何影响,张氏也不是说见一面就要把两个女儿嫁给苏彧,而是告诉赵合德没有必要去急。
真姐妹俩都喜欢上了,那就都嫁了就是。
没必要争什么,闹得姐妹不合。
赵合德也知道母亲的意思,她倒是不觉得妹妹喜欢苏彧会怎么样,她只是忧心自己,跟苏彧相处了这么些日子,苏彧压根就没有对她动心思……
是不是她这样的,苏彧真就不喜欢?
好忧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