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好玄幻!
十四天后,增城外的小树林,桃夭耷拉着头,可怜巴巴地在水池边啄所剩无几的羽毛。
什么山主骗了她,什么凡人都喜欢养妖兽,她怎么会天真地相信后妈的话,真当凡间人人亲善?
才出幽都不久,她就开始遭遇一连串的九死一生。
上至七老八十的老者,下至牙牙学语的稚童,只要是看见她的,轻则拿扫帚,重则拿菜刀,追着她喊打喊杀,说要去了她的妖毛,煮成汤。
可怜她一身黑漆漆的杂毛,只半个月,被折腾地剩下三五根。要这会儿有人逮住她,连拔毛的功夫都省了。
若说秃鹫有什么没有骗人的,那便是人间比之幽都,当真风景秀美百倍,且随处都是生机勃勃。路过城池村庄,袅袅白烟传来的食物香,香得她口水都快流光了。
然,美食和她依旧无缘。
以前她是没钱买吃的,被人驱赶,现在是,她没资格吃人间美食,若敢觊觎,她可能就成了别人的美食……
桃夭垂首,一边哀叹自己悲惨,一边打算啄一片树叶画饼充饥,突然,凌空伸出一只手,一把掐住她的脖子。
抓她的,是个水灵的小姑娘,尤其圆圆的脸上的一双圆圆的眼睛,生得格外讨人喜欢。只可惜,眼睛里的神情,端得冷酷。
“我真是运气好,随便出个门就能逮住一只妖兽,虽说长得丑了点,但是用来喂风驰,还是不错的。”
“旺——”风驰是一条体毛发亮,体积壮硕的狗。
只看狗的相貌,便知平常小日子过得不错。
不多时,桃夭便被小姑娘拔干净毛,架上一团篝火烤,一旁,叫风驰的狗已经急不可耐地流下一行口水。
“风驰,我去捡几根柴火,你好好烤鸟。”
“旺——”
小姑娘一走,桃夭急忙和风驰套近乎:“嗨,老乡!”
“哼。”
“老乡,你是妖兽吧?我也是妖兽,刚从幽都来。你看,大家都是妖,你可不能见死不救。”
“乡巴佬,谁和你是老乡?我是灵宠,你是妖兽,我和你之间隔着山和海的距离!不过,等你进了我肚子,我们的距离就不大了。”
“……”她从来不知道,人类的好友狗狗,有一天可以这么讨人厌。
桃夭悲伤抬头,仰望夜空,夜空星光灿烂,美不胜收。算算日子,今夜就是成年之灾降临的日子。敢情被人煮了喂狗,就是她的成年大灾?
眼看她要被烤熟,桃夭再次舔笑:“老乡,我虽是一只鸟,却是一只举世无双的鸟,就这么烤了我,委实暴殄天物,不然,你和小姑娘说说情,让我也做她的灵宠?”
“滚——”
好想撕了这条狗!
满心绝望时,天空飞来两个清俊少年郎。少年一红一绿,各自踩着一把飞剑,夜风吹得他们衣袂飘飘,将他们六分的容颜,变作八分美。
桃夭眯眼,吞着口水道:“老乡,不然这样,我不和你争小姑娘,你替我美言几句,让我做了小郎君的灵宠?只要我做了他们的灵宠,以后必定有你的好处。”
风驰呸呸两口:“贱鸟,你忒不要脸!”
“谬赞。”在桃夭的字典里,不要脸在她众多美德中,排名第三。
少年郎将一落地,便问风驰:“孽畜,小幺儿呢?”
“旺旺——”
山坡另一头,小姑娘抱着一捆柴火,哼着歌蹦蹦跳跳地走过来。
“小幺儿!”红衣少年郎怒而拂袖,烧得桃夭滚烫的火,却被少年衣袖间的风吹灭了。
火一灭,桃夭便活了过来。她仔细看少年郎,真是越看越不错,若能做他们的灵宠,她还是愿意考虑考虑的。
“大哥,二哥,你们怎么来了?”
红衣少年郎回道:“小幺儿,快跟哥哥们回家,大哥保证,只要你交出禁物,长老们绝不会罚你。”
小姑娘撇撇嘴:“不要!”
红衣少年郎急问:“你不肯回家,可是因为你真的偷了禁物?”
小姑娘不答。
“大哥,你别和桃幺啰嗦,这会儿家里的执法长老已经在路上,要叫他们逮住桃幺,那桃幺还不得脱一层皮?
要我说,咱们把人绑了,搜出禁物,然后把人拎回家,长老要问,就说东西是桃幺主动交出来的,这般一说,说不得能叫长老们从轻发落。”
小姑娘也叫桃幺?
“老乡,你看多有缘分?我居然和小姑娘同名,说不得五百年前还是一家,就算看在我和她同宗同脉的份上,你也应该搭把手不是?”
“滚——”好讨妖嫌的狗,真想一脚踹飞它,叫它有多远滚多远!
她才这么想,绿衣少年郎真就抬起脚,将忠心护主的风驰,踹出老远。风驰砸在一棵大树,树被砸得断成两截。
落到地上的风驰,嗷嗷惨叫。
桃夭吞吞口水,觉得此刻沉默是金。
“大哥,你别纵着她!阿爹和阿娘因为桃幺的事,已经叫长老们逼到绝境,你若再对她心软,阿爹如何和族里交待?”
说着,红衣少年郎拔出了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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