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叫春香院的妓院门口,一个麻脸壮汉正用力拖拽着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娘子往妓院大门里走,小娘子不乐意,死命的往后挣脱。
小娘子大概十五六岁的年纪,是个十足的美人,鼻梁高耸、眼如星月、眉似细柳、下巴微尖,更要紧的是,她眼睛竟然是蓝的,如瑟瑟般晶莹剔透,想必有胡人血统。
看着梨花带雨的小娘子,李治不由得义愤填膺,这小妞真他娘的俊啊。比某丽热巴和某力娜扎好看多了。
春香院大门内,站着一位中年妇人,浓妆艳抹,风韵犹存,应该是春香院的假母,也就是俗称的鸨母。
这假母站的位置有学问,若是站在门外,那就是去外面买姑娘回来;按照唐律,娼妓跟奴婢同为贱籍,买卖良人为贱籍是要被制裁的,“典卖奴婢,如堪问本非贱人……其卖主并牙人等,节级科决。”
但假母此时站在门内,而且一言不发,那就成了你们自己把姑娘送来的,是你们自愿的,那就不存在强买强卖良家女子一说了,所以这一里一外可是大有讲究的。
小娘子的力气哪里能挣脱壮汉,眼看着一步步被托进春香院,已经哭成了泪人,泣不成声的说:“我不去,我不去那地方。”
一个中年男人一手往外拉着小娘子,另一手握着壮汉的胳膊,同时苦苦哀求:“屠三爷,您行行好,放了我闺女吧,她还这么小,进去了,这辈子就毁了。”
听口气,中年汉子应该是女子的父亲,不过看他衣衫破旧,皮肤粗糙,满手的皴裂,必然是家境拮据,常年辛苦劳作。
李治立即皱起了眉头,这不是卖良为娼嘛,你爷爷的,让老子赶上了,老子不能不管。跟这小娘子好不好看没关系。
李治刚翻身下马,那壮汉已经一脚将中年人踹倒:“你他娘的,黄十八,你欠债还有理了?滚一边去,放了你闺女,那你还钱啊。”
“三爷,您再给缓缓。”黄十八上前抱住屠三爷的大腿,苦苦哀求:“我拼死拼活,肯定还上您老的钱。”
“放你娘的屁,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屠三爷又一脚将黄十八踹开:“老子借的公廨钱,你不还我的利息,我拿什么给万年县?你们家现在也就这丫头值两个子,我卖了她,咱俩的欠账两清。”
李治听懂了,这个姓屠的用较低的利息借了公廨钱,拿出来放高利贷,赚差价,说白了,就是个二道贩子。
南北朝时,北魏的官是没有俸禄的,所以要自己弄钱养家。
到了隋唐时,官吏也没有固定的俸禄(虽然官员也有口分田、永业田和职分田,但那点根本不够用,即使是公家办事,需要花钱的地方可也不少啊),从贞观元年开始,公家和私人的开销,都从公廨田的收成里出。
为了解决衙门开销的问题,逐渐就有了公廨钱,每个衙门备一些本钱,出去放贷或当做生意的本钱,并专设捉钱令史,每个月收利息或取固定利润,这样就能维持衙门的正常运行,官员也不用过的太清苦。
这个规矩跟清代的养廉银子有点类似。
这黄十八就是从姓屠的那里借了钱,结果生意赔了,没钱还姓屠的本息,但这姓屠的也实在可恶,人家还不上钱,就要拿人家女儿顶债,你妹的,这不成了黄世仁了?
路见不平,李治大步上前一声吼:“住手,她才多大?若被卖成贱人,这辈子就毁了。”
(注:唐人管贱民不叫贱民,而称贱人,原因嘛,大家懂的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