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小说论坛。
“论《都市怪谈》的创作分析。”
这是如今的置顶帖之一。
“兄弟们,大家快去看看吧,我都快疯了。”
“30万收藏啊,我都不敢相信我的眼睛。”
“在恐怖这个分类底下,应该是头一遭吧。”
“还真别说,我去查了之前所有的知名恐怖小说,收藏最多的是灭灯文学的《死亡呼唤》,那是鬼才大佬的作品,收藏29万,均订五万不到,全文两百二十万字。”
“第二名是巨石文学的巨佬白骨,他的《掘墓》收藏20万,均订四万。”
“第三位就是黑洞的大佬古墓,他的《血人》收藏17万,均订3万。”
“卧槽,那这么说来,《都市怪谈》还没上架,就已经打破了恐怖小说的收藏记录?”
“我滴妈呀,树人是哪里来的妖怪,十天时间打破记录,那些恐怖大佬的面子往哪里搁啊。”
“现在就看上架后均订能到多少了,如果均订还能破纪录,那就牛嘎了。”
“我本以为树人在《动物园》之后会持续写一些短篇练手,过个一年半载的才会转型长篇,可没想到,人家分分钟转型,还成功了。”
“不能比啊不能比,我尼玛写书八年了,收藏连一万都还没到过,人家随手就是三十万,我想死。”
“楼上的带我一个,这本《都市怪谈》的成绩我真的看不懂,我想不通啊!”
此时,之前分析《动物园规则传说》的那位论坛大佬又跳了出来,他便是发帖人。
“正因为看不懂,所以我们才要分析和学习嘛。”
“我这几天反复看了无数遍,才摸到了一点点门道。”
“不得不说,我越看越觉得,树人是个天才,而且不只是小说方面的天才。”
“首先,他最牛的地方就是写作模式,大家都知道他擅长短篇,不少老书友也和他一样,一个小故事能写好,可长篇大论就不行了。”
“所以,这里就出现了树人第一个天才之处,把长篇当短篇写!”
这位一说,众人才反应过来。
“对啊,这本《都市怪谈》说是长篇,其实是短篇合集,只不过地点相同,都发生在同一个城市。”
“这个模式我们也能借鉴!”
“哇咔咔咔,树人这是创造出了一种新的长篇模式,合集式长篇恐怖小说。”
“除了写书的形式之外,我认为这本《都市怪谈》还创造了一种全新的写作手法,那就是以真实事件改编的写作模式,而且背景都是在我们熟悉的地点和时间点上,真实感暴增。”
“我实在没有足够好的形容词去总结这种写法,所以我就把这种模式叫做《都市怪谈》模式。”
“就这个最贴切,发生在都市之中的怪谈。”
“别说,树人在这十天所写的内容让我观后汗毛凛凛,就像发生在身边一般。”
“主题都是魔都,若是魔都人,代入感肯定比我们这些外地的更好。”
“这么说来,我们也能想仿写《动物园》一样,换个城市,以此来仿写《都市怪谈》?”
“可以啊,树人大佬最牛的地方,就是文字简洁,容易模仿,只要把握到精髓,分分钟就能复制。”
“唉,但复制是容易,却很难达到树人大佬的高度。”
“得了吧,人家是天才,我们能达到人家七成的水平就不愁吃喝了。”
“就是,人家没告我们抄袭,就是在给我们留活路呢。”
“诸位,我老家是帝都的,我这就打算开始创作《帝都怪谈》。”
“那我就写《香江怪谈》。”
“我写《天府怪谈》。”
“各位,格局打开,我去写《扶桑怪谈》。”
“你这怪谈里的人,都穿衣服吗?”
热门作品被借鉴也是难免的事,就如《动物园规则怪谈》一般,如今有名有姓的版本已不下千个。
但这回……可不能怪郑忆不给你们留饭啊。
“等等吧,各位,先别写了,先去黑洞文学瞅一眼吧,树人大佬把作品改名了。”
就在刚才等待上架的郑忆看了眼数据。
这30万收藏超过了他想象,让他觉得,自己的格局是不是有点太小了?
按照前世的记忆,都市怪谈这东西可不光华夏有,外国也不少呢。
东南亚,日韩,欧美,各地都不少。
既然大家这么喜欢,我何不把格局打开呢。
郑忆当下便联系上了自己堂哥。
“源头编辑,我有事想和你商量一下。”
郑源一机灵,现在树人可是全站的大宝贝,总编下了死命令,有事必须第一时间回,半夜都得爬起来,拉屎都得夹回去,先回消息再说。
“我在呢,有什么事您说。”
“我想给小说改个名字。”
“改名?”郑源懵逼了,好好的改什么名字啊,而且这都快上架了,改名很可能会影响收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