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后。
老桑树附近多了个摊位。
之所以选择这里,一来小镇所有铺子都开在附近,二来老桑树本就是小镇中心,走街串巷必然要经过,偶尔还见着先前进来的那批外地人。
而所谓的摊位其实相当简陋,两人面前铺着一块旧布,旧布旁摆着一块石头,石头上靠着一块木板,上面写着一个‘当’字。
小镇学塾以启蒙识字为主,据说已有两百多年,由镇上几姓望族出的银子,只不过那些高门望族的子弟读的却是自家私塾,所以镇上的人大多都认得几个字。
两人守着摊位,从早上一直守到下午,无一人问津。
赵十虎闲着无聊,打了好几次盹,拔了根草丢在嘴里嚼了嚼,懒洋洋道:“你这生意不靠谱啊。”
“你有更好的法子?”徐辞旧问道。
赵十虎坐起身认真说道:“小镇这么些年,即便有好宝贝,也早就被人捡了去,要么早早就卖掉,要么捂得严严实实,从不示人,再说了,就算人家愿意卖你,你兜里才三枚灵犀钱,你买得起?又如何转手卖给那些外地人?”
“而且镇上的那些个老不死,哪个眼光不比你准?哪能轮到你来捡漏?”
“听人劝,吃饱饭,咱回了吧。”
“我再坐会,你要是闲着无聊,可以先到别处转转。”徐辞旧仍旧坚持。
赵十虎见状,只好换了个姿势,再次闭上了眼睛。
徐辞旧瞥了眼赵十虎,没打算解释。
他之所以坚持,不是因为虎子的话毫无道理,相反,他觉得虎子的话说中了要害。
只有一点,他并不认同,那就是所谓的“眼光”。
说起来,此事还多亏了当初许天庆的突然造访,他才得以察觉。
徐天庆强行买走的三样物件中,唯独那根“烧火棍”是他打从一眼起便觉喜欢,之后越看越是喜欢,类似的情况,还包括那根晾衣杆,以及装在木箱里的那些。
剩余两件,装酱油的瓷瓶和盛水的木勺,他仅是第一眼觉得顺眼而已,之后越看越觉得也就那样,否则也不会用来装酱油。
从徐天庆的表现来看,三样物品中,显然最在意的是那根“烧火棍”。
以此推断,他是不是可以认为越是他看着顺眼的物件,在徐天庆等人眼中越是珍贵,而这些东西是不是就是赵重山口中极好的陪葬品?
徐天庆等人的目的很明显,正是奔着他家里的那三样东西来的。
东西到手了,自然不会久留,只是没想到走的如此匆忙,甚至看上去有些担忧夜长梦多。
当时徐天庆每从木箱里拿出一样东西都要给那老东西过目,再加上六皇子的身份,足以说明那老东西的阅历与眼光。
结果呢?
他们只看出了那块无字印有异样,而且还无法完全肯定其功效。
既然那老东西能看走眼,难道小镇其他人就不会看走眼?
当然,这些只是他的推断,需要印证。
在此摆摊的原因,一来是为了印证“眼缘”,二来是为了印证他身上的好运。
他从没有想过有谁会把家里的宝贝拿出来卖给他,让他轻松转手倒卖,而是想从各家各户的一些不起眼的小物件入手,看能不能淘到一些好东西。
比如柳家四妹手里的竹球。
在那之后,再根据情况,将淘来的东西折算成灵犀钱交给紫衣女子,又或者卖给外地人。
不到最后万不得已,绝不能轻易暴露家中木箱里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