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昊没有急于离开瓦伦丁这个小镇,而是骑马来到了一个位于高处的悬崖边沿。
从这里可以轻松俯瞰到整个瓦伦丁的样貌,农场,牲畜,田野,包括那正在广场中心聚集的人们与警察。
弗雷泽那家伙先是和百姓们描绘开膛手波特的威名,其中不乏混有一点添油加醋的味道,给人们营造出一种亡命之徒的危险氛围。
随后他就在记者的面前,仔仔细细吹嘘一番自己的功劳如何,以及警局的同事们如何惊险,最终历尽千辛万苦才让人们免于恶魔的魔爪。
这样做是为什么?
无非就是提高自己的名誉地位,在前往圣丹尼斯领取总部赏金的同时,也好让记者在报纸上多增加一些事迹篇幅。
于是乎在上百人的欢呼声中,这位一度让人闻风丧胆的开膛手波特就宣告处以绞死,尸体悬挂在广场三天的时间,以示威严。
至于那银行里面的昂纳情况,他不知道,也不想去知道。
毕竟行走在这样的狂野西部,你假如想要活到长命百岁,那就必须牢记一点:不要多管闲事。
眼看时间差不多了,他点上一根香烟,远处山脊的朝阳正在缓缓升起:“是时候启程了。”
露珠凝固的森林中,一道身影逐渐走远,隐约能听到口风琴的优美歌声。
不过这匹马的血统不是很好,典型的摩根马,没有跑多远的路程就必须要停下来休息。
宋昊对此多少是有些感到烦躁的,要是能到达罗兹镇,一定要先买一匹不错的汗血宝马。
否则一个人的荒野旅途,难免需要一个老伙计作伴。
想到这里,他的大脑就仿佛是受到一阵强烈的刺激,回想起一个重要的细节。
曾经听一位年迈的猎人说,在西北方向的原始雪原中,靠近伊莎贝尔湖周围一直游荡有一只纯种的野生阿拉伯马。
猎人是这样形容的:“我从来没有见过毛发那样亮丽的骏马,血统纯正,要是谁能驾驭它,绝对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
宋昊不纠结别的方面,他只知道要是能把这样的汗血宝马作为坐骑,先不说帅气与否的问题,以后赶路都可以轻松许多。
日行千里,不在话下。
想到这里,一脸无奈的他看了看正在吃草的摩根马,明白不可能靠它把自己送到雪原深处。
“看来终究是要花钱了吗?”
“奶奶的,明明一路都是白嫖过来的。”
夜晚的森林中,需要警惕的野兽有许多,至于火焰则能够驱赶寒冷与危险。
第二天清晨,简单用河水洗了个脸,就该准备出发了。
前往罗兹镇要足足两天多的时间,宋昊首先来到一棵高耸的橡胶树下,用手挖开角落的一片松软泥土。
在这里有他埋藏的全部积蓄,足足三根金条,价值不菲。
恐怕各处的警察都不知道那晚背后的秘密,自己之所以冒着风险处理掉危害一方的野狗帮,不仅仅是对方想拿自己开刀。
更主要的是,他们老巢藏有这三根金条以及不少的弹药。
你想让我当行侠仗义的烂好人?
绝对不可能,除非你他妈在白日做梦。
但只要你有我想要的黄金,那就另外别论,自己不介意出手相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