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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无学问

李昔年离开医馆之时,天色已经彻底黑了,街道之上再无行人,除了那醉仙楼还能看见光亮之外,其他的店铺都早早便关了门。

李昔年独自回到了家中。

原本便有些寒碜的茅草屋在老奴死后似乎也更加的凄凉,甚至连那最后一丝丝人气都没有了。

李昔年原本是打算收拾一下自己的行李的,毕竟这次出去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只可惜他在那寒酸的屋子当中转了一圈,发现似乎除了老奴用桃木给他刻的木剑之外,也就没有什么其他的东西能带走了。

若是按照正常规格来说,匕首七寸,短剑三尺,长剑四尺。

而李昔年的这把木剑,剑长两尺四寸。

比那匕首长些,比那短剑还要短些,所以看上去终究是有些不伦不类。

李昔年也因为这件事跟老奴大吵了一架,老奴非说这个尺寸的剑适合公子,而李昔年则是觉得老奴明明是在刻剑的时候看错了尺寸,想让老奴重新给自己刻一把,而老奴则是憨笑着说即便是再刻一把,依旧是这个尺寸。

李昔年犟不错那个憨憨的老奴,最后也只能是勉强凑合着用了。

这把剑或许是老奴留给李昔年唯一的东西,所以李昔年觉得还是应该带着的。

至于说其他的东西,李昔年觉得也没什么可拿的了。

躺在床上,李昔年拿起了自己那本看到了一半的《民治政要》,准备趁着蜡台上面的白蜡还剩下些许读完这本书。

这一读便是整整一晚上。

《民治政要》读起来有些生涩难度,其中很多观点都跟李昔年所想有所不同,算不上是本好书。

李昔年抬眼看了看窗外,天色蒙亮,而王仲甫先生家所在的位置距离李昔年这边走路过去最少需要一个时辰,所以他此时出发整好能赶上王仲甫起床的时间。

随即李昔年便起身伸了伸懒腰,然后便夹着那本《民治政要》离开了家门。

只可惜,今日的天气并不是很少,天空之上乌云密布,或许用不了多长时间便会下雨。

所以李昔年加快了自己的步伐,担心若是真的下了雨,浇坏了手中的书。

王仲甫这人在李昔年的印象当中能够算得上是走马停为数不多的几个能人,因为王仲甫会两件事,一件便是读书,而另外一件便是下棋。

这两件事若是放在什么名门大家当中那就算不上什么稀奇的事情了,毕竟琴棋书画是那些公子哥从小便能够接触到的东西,可是要放在这小小的走马停,那就有些了不得了,衙门张贴的告示哪次都是有人请王老先生过来读的,这走马停若是没了别人可以,但是没有王仲甫却万万不行的。

走马停的人敬佩王仲甫,走马停外的那些富商们也敬佩王仲甫,甚至还有人特意将自己家的孩子送到了王仲甫家中学习识字下棋,只不过这些孩子都在王仲甫家中待不了多长时间,便会被王仲甫的小闺女打出家门。

那姑娘的性格若是按老奴的话说,泼辣的很。

谁能想得到温文儒雅性子随和的王仲甫为何会有一个如此火辣性子的女儿。

李昔年心中也敬佩王仲甫,但也只是心中敬佩,嘴上从来都不提,甚至两人还经常因为书上的一些问题而争执不休。

王仲甫是长辈也是读书人,心中有着儒家教化,也要几分薄面,所以每次跟李昔年争执嘴上都要吃些亏,都会被李昔年气的满头大汗浑身发抖,若不是他家那个泼辣的小女儿每次都拿着扫把过来将李昔年赶出去结束争执,可能王仲甫早就已经被李昔年气的随老奴一块去了。

不过李昔年觉得王仲甫这人虽然嘴上功夫确实是笨了些,但是在棋盘之上就好像是换了一个人一般,步步之间的杀气有些时候甚至会让李昔年喘不过来气,谁能够想的到平时看上去温文儒雅的教书先生,竟然能有如此犀利的棋风。

若是说读书,李昔年并不服气王仲甫,因为他受不了王仲甫那软弱的性子,书中有了问题也是先从自身找些原因,最后在引经据典然后才敢下定决断说这句话写错了,远远不及李昔年果断,李昔年若是觉得书中有不妥之处,压根就不会去考虑这么多,直接说出来便是了,压根不管这句话到底有何语境有何见解。

但如果要是说下棋,李昔年对王仲甫还真就有那么几分服气的,虽说李昔年碰到的棋手不多,王仲甫的棋力放眼天下到底是个什么水平他也无从判断,但是他能够感觉到王仲甫的棋风很是恐怖,是在那棋盘之上无论你有何心机有何谋算,最后都会被此人一眼看穿,三招之后轻松化解的程度。

李昔年有时候想不明白,王仲甫既然在棋盘之上能够做到如此洞察通透,为何现实当中又非要装出自己七分迂腐三分固执的模样?

原本李昔年是不喜欢下棋的,因为他觉得下棋这东西实在是浪费脑子,远远不及看书来的自在,但老奴那个粗人竟然会对这对弈雅事颇感兴趣,闲来无事便会找王仲甫下上几盘,李昔年经常跟着老奴过来,看着看着便也对这东西有了兴趣。

只可惜啊,老奴即便是到死也只赢过王仲甫一次而已,而那次还是因为王仲甫棋盘上的白子莫名其妙的丢了六个,在加上老奴连续悔棋四次,王仲甫被气的浑身发抖,实在无心下棋,最后只能是弃子认输,咬着牙说了一句:“君子偷棋跟盗贼有何异?”

老奴回头看了李昔年一眼,憨笑着问道:“公子,他这话啥意思?老奴不明白!”

“他说你偷棋!”

李昔年回道。

“王书生,你少放屁!你哪只眼睛看见我偷棋了,你自己的棋子看不住,竟然还赖在我身上了!”

老奴指着王仲甫的鼻子骂道。

“有辱斯文!”

王仲甫咬着牙。

而老奴丝毫不在乎,大笑回应着:“我家公子说了,我只不过就是个臭乞丐,管不了什么斯文不斯文的!”

“你……”

王仲甫无言以对。

“臭乞丐不要脸!让你气我爹!”

王仲甫家的小闺女拎着扫把便冲了出来。

“公子,时辰不早了,咱先溜了!”

老奴扔下这句话以后,一溜烟便奔着大门方向跑去。

李昔年无奈只能是跟着一块跑。

小闺女拎着扫把足足追了能有百米之多,最后听到了王仲甫的喊声才停下了脚步,拄着扫把娇喘吁吁,模样也挺可爱。

王仲甫似乎也就是因为这件事而落下了病根,每每见到老奴跟李昔年两人都会情不自禁的发抖。

也就是从那之后,王仲甫家中的棋盘上面白子永远都少六个,李昔年知道那六颗白子被老奴扔进了走马停的河沟当中。

也就是从那之后,王仲甫的小女儿见到李昔年跟老奴便没有了好脸色,两人只要一进王仲甫家中便会拿起那扫把,随时准备出手。

不过王仲甫跟老奴之间也是有感情的,因为李昔年经常看见王仲甫带着一壶酒一盘棋去老奴的坟前,一坐便是一天,要知道王仲甫是个读书人,他不喜欢喝酒,酒是给老奴准备的。

王仲甫这一生似乎只有两件事,一件便是读书,而另外一件便是下棋。

若是按照老奴的说法,王仲甫这个人不简单啊,寻常人一辈子若是能够做好一件事便已经是难得了,而王仲甫却做好了两件。

若是说读书,王仲甫家中藏书上千册,几乎每一本他都看过不下十次,对于书中含义早就已然通透,问世间又有几人能做到如此?

若是说下棋,王仲甫棋力之深,连老奴我都自愧不如,放眼这天下估计也是少有对手啊!

李昔年面对老奴如此不要脸的说辞,自然也是满眼不屑。

但他也觉得,王仲甫这个斯文人确实了不起。

……

原本已经亮起来的天,被乌云所挡,天色竟然又逐渐的暗了下来。

李昔年清楚估计用不了多长时间,大雨将至,所以他想着必须要在这大雨落地之前赶到王仲甫家,要不然怀中那本《民治政要》被淋坏了,王仲甫恐怕又要气的浑身发抖了。

读书人,最爱惜的便是这书了。

李昔年的运气还算是不错的,老天爷似乎也是给面子,当他来到王家门前之时,仅仅就是下起了小雨,这点雨还打不透他的衣衫。

轻轻扣门。

嘎吱一声,木门缓缓打开,只见一妙龄姑娘悄悄生生的站在门后处打量着李昔年。

姑娘身穿一袭粉色襦裙,秀眉凤目,玉颊樱唇,妥妥一个标志美人,短短几年时间姑娘竟然都已经出落的如此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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