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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这就是大汉啊

楔子这就是大汉啊

敕勒川,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这歌是美的,游牧民歌总是诉说着一些目光所见的东西,或是遍地花海,或是驯服牛羊,总能成为游牧生活的一味调味品。

北境的戈壁与草原是那种空旷的美丽,时光匆匆,云下风吹草低,牛羊随草而动,这片土地养育着骑在马背上的民族。

不过这般美景未曾让这些民族感到满足,这些马背上的民族自由自在惯了,便养成了骨子里的占有性,如果说马背上的民族心里都有一个方向代表富裕,那个方向应该是中原,因为自祖辈说来的多少繁华事都与那个叫做中原的地方有关。

于是他们便会成群结队的去那个方向拿到些自己所需的东西,如此便会与中原民族产生接触,而这接触并不友好,因为他们骑在马背上习惯了举起弯刀,从别人的手里抢东西,并且做些兽性作为,而这种行为被那些受侵略的人称为寇边。

千百年来,这一幕慕便在两个民族之间上演,犹如今日一般。

“报,将军,前方斥候来报,草原之敌犯边,匈奴鲜卑联军数万余骑来犯边境各郡,匈奴三千余骑正驱马往九原袭来。”

一斥候于中军大营报军情之声便如此破了边界来之不久之宁静。

中军大营,障塞尉陈成听闻声息,虎目一张,道:“速聚全营兵马回营集结以待战,并知会九原县令着令九原城及南城麻池城外村民即刻找寻地方避难。”

军令一出,斥候四出,九原县治所九原城内全城戒严。

此地为大汉帝国五原郡,九原县之边军驻地所在,而边军第九营便驻扎于与南匈奴接壤之地,而此地常年招南匈奴打草谷,以资其冬用。

草原之民,自古以来,若雨水不均,草原之雨水不足养牛羊成材,则其马上之族便南下劫掠,以资其族人过冬。

自秦而至汉四百余岁,草原之民世代更迭,然后侵边境掠粮渡冬之举,数百年不断。

秦时,秦将蒙恬领军二十万驻于北境以镇匈奴,会秦亡,天下大乱,匈奴才敢南下。

后大汉初立,汉太祖高皇帝刘邦御驾而征,然因才平天下,又无多少战马以战,步兵以战骑兵,留白登之耻。

会汉武帝时,厉兵秣马,又逢卫青,霍去病,李广等将出立,聚全国之力,击胡而直捣龙城,自持匈奴诚服。

而今至延熹九年(公元166年),匈奴虽渐弱,然又有鲜卑崛起,由檀石槐鲜卑于永寿元年(公元155年前)真正吞了北匈奴。

檀石槐其人(137年―181年),鲜卑部落首领。少时有勇有谋,被推举为部落首领。东汉末在高柳北弹汗山建立王庭,向南劫掠沿边各郡,北边抗拒丁零,东方击退夫余,西方进击乌孙,完全占据匈奴的故土,东西达一万四千余里,南北达七千余里。

而今鲜卑势力增长,又逢有雄主檀石瑰领鲜卑各部,侵吞临部以长鲜卑。

鲜卑锋芒盛露,延熹九年六月初,鲜卑携南匈奴,并乌桓之数万军马,入塞攻略延边郡国,是故出现开头一幕。

…………

……

此时,九原县外某处,入眼有些荒芜,黄土地面上夹以杂草遍地,风时不时刮着,卷起一道道沙尘。

其中有一人一马于空旷之地上延车马印迹走着,那人牵着马,手里拿着一根手杖在地上左右敲打地面,她走的不慢,安然前行,而身后牵的那马也悠然自得,因为缰绳够长,它能时不时将路边野草咬上一口,悠然嚼着。

再看那人,脚踏一双露脚步履,身着一身蓝银色汉服,头梳刘海放两侧,长发盘了在身后,背上背着一把布包七弦琴,身后马儿驮着行李。

今日北境天气晴朗,因邻近大河之河套之地,又于南阴山西侧,如此乃是遍布黄土与沙石之地,草多是着泛黄绿之色,树不多,固不得风沙,故而常常尘土飞扬。

烈日当空,行人若想休息,只能在时不时出现一片小树林中小憩,其余多是小山沙石间以杂草,找一阴凉之地不易。

其实这路上平日倒时常有商队经过,但今日路上几无行人,遇的一队马商言语中却是逃难之词,只言那匈奴要打过来了。

“这就是大汉啊,最后几十年的光阴,似乎太平越来越远了。”听了讯息,那牵着马儿往前走之人停住脚步,嘴里自言道。

她摇摇头,又往前探了一段,心下觉得也有些疲累,正好发现前方有几棵矮树,舒了口气,随即靠着矮树坐下,借着这片阴凉稍作休息,顺便也可以拿出羊皮袋灌些清水,好去去暑气。

而那马儿倒是很欢喜,只因她放开了缰绳,任它自己活动一番,通人性之马是喜人的,它吸了几口气,示意谢谢主人停下脚步,然后自己就在矮树阴凉处附近扯着杂草吃着。

她休息时间也接着休息之机会,进入了自己思绪中,回想一下,这不知不觉,刘迅已经来到大汉20年了,他原为二十一世纪一个为生活奔波之人,然而却遇到了摔跤都能穿越之大潮,因为一场意外便让他越过千年,直通了这汉朝。

以前还在过苦逼人生时,他闲暇时间到喜欢看看小说,幻想着自己遇上传说中之穿越根本不打紧,只因凭观阅几多撰写穿越之文章,所见其中多为旷世奇才,英明帝王,逍遥王爷。

若能学到几招,便于古代寻平安之地,建功立业,并无难事。

而他所想便是真遇此奇事,穿越了汉末三国什么的亦无防,自己并无那争霸之野心,或许可练武强身健体,做个商人,赚得足够财宝,便娶几房娇妻,然后往江东或CD遁去。

待争霸起,自己也无心争斗,便直接养几许家兵,再结交些士绅,自当土财主也不错。

可惜到他真穿越了,现实却是自己即无法遁世而去,亦无法争霸而生。

只因他不知是得罪上天与否,他重生而来便天生失明,而此并不是完全,且他还变为女子身份,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是也,跨越千年,刘迅变成了汉朝之刘荨,真是生无可恋。

若生为普通人家,便可凭借士可杀不可辱之秉性,了然结束一世,然刘荨之命运却不可言死,只因其生世并不一般,也尚且还有人牵挂于她,所以还是活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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