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样自由被禁锢、身体被□□、精神被践踏、少年心被轰成渣的“养伤生涯”中,方来来终于凭借着自己年轻力壮的身躯和豁出去不要脸皮的精神熬到了尽头。
七八天后他已经能慢慢地走了几步了。
那点想要逃跑的心思也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了。
这天,路俏罕见地在中午下班之后没有去和老爷子们下棋也没有去和大妈们聊天,她竟然带着方来来出去逛街。
一个价位颇高的大商场里客人不算多,也不算少,路俏和方来来混迹其中,算是衣着最简单寒酸的。
但是少年长得器宇轩昂眉目俊朗,女孩儿的表情平淡温和,倒是都显出了几分清贵模样。
这是路俏自己第一次走进这个时代的商场,那些带着洋文字母的牌子她大多不懂,但是这并不妨碍她去欣赏那些无论材质还是剪裁都十分上乘的衣物。
淡蓝色的曳地长裙挂在一家店面的橱窗里,标价六位数,她眼也不眨地就买下了,没看中店员们热情推荐的钻石饰品,她扭身又拐去了另一家珠宝店买了一套深蓝石头做的饰品。
方来来一直沉默地跟在她身后,哪怕女孩儿穿上裙子慢吞吞地转了个圈,学个隔壁年轻女性的样子问他:“好看么。”
他也是一副被雷劈了的样子,真是毫不配合。
天蓝的、藏青的、明红的……路俏似乎颇为偏爱这些鲜明的颜色,因为皮肤白,倒是不管怎么穿都非常好看。
当然,在方来来的眼里,女金刚穿成天仙那也是猩猩,神经病打扮得再好看那也是神经病。
“真是个好看的神经病啊。”
看着路俏穿着一身仿庆朝款式的绿色两件套装从更衣室里走出来的时候,还没到十七岁的少年终于忍不住感叹了。
绿色的对襟绸缎上衣有各种深深浅浅的丝线绣出纹饰,女孩儿的手上还带着一串柿子红的珠串,深绿色的袖边映着明丽的红、娇嫩的白,是一种处处恰到好处的精致之美,这样的美方来来说不出是怎样的感觉,只是片刻间有一种难以抑制的心动神摇。
路俏把自己的头发挽了起来,头上也是玛瑙雕成的簪子,这样的一番打扮让她看起来特别像是旧朝一个养在深闺的女孩儿,合该与青花瓷的瓶儿,蝶恋花的绣帕儿放在一处妥帖地珍藏。
没什么文化的方来来此时由衷地觉得,路俏的名字里的一个俏字,真的是实至名归。
直接掏钱之后就穿着这一身衣服往外走,路俏全然不觉往来行人对她惊艳目光,她的步伐已经不像是起初几个月那样僵硬,再加上被长裙掩住了脚又是一直挺直的脊背,看起来就像是一副行走的画。
走啊走啊,走到大厦的门口,今天过足了购物瘾的路俏回头看向方来来。
“你说,现在有多少人跟着我们?”
“六个。”被人跟踪的感觉让中二的少年瞬间从粉红色的迷障中清醒了过来。
“错了。”路俏慢悠悠地笑了一下,唇色和发间颤颤巍巍的玛瑙簪子格外相配,“是二十六个,二十六个这个国家最顶级的安保和跟踪人员。”
“每次我到人多的地方,这些人总是跟着我,尤其今天我破天荒地和人出来逛街,走的时候又穿了完全不同的衣服,他们会怎么看待和我一起逛街的人呢?”
路俏又转头看向大厦门外的湛蓝天空,一道云被风吹出了像是鸟羽一样的纹理:
“真好,以后有人会和我一起享受这种滋味了。”
轰!一道惊雷直击了方来来的脑门,刚刚什么精致秀气和俏丽都是假的!
顿时惊悟了自己的逃跑计划不仅一直被人知晓,现在还被人使了心眼儿彻底流产的高壮少年觉得天旋地转了起来。
她她她!她就是个神经病!她还是个会坑人的神经病!
作者有话要说: 嗯,有人问我路俏有多漂亮,她是我目前写过的最漂亮的女主角啊!最漂亮的!
明天214了,还是那个问题,你们猜我几更?
对了,关于掐架啊,还是那句话,小说内容相关的且不论,那些滋事和寻仇的在我眼里就是在拆我朋友的台子不让她们好好看文,被我骂滚还烦请受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