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黑阴暗的小巷里,上身白色衬衫,下身廉价裤头的史蒂芬·周正捧着印有大公鸡的瓷碗涕泗横流,这位曾经站在香港厨界最顶端的男人一边哭着,一边往嘴里扒饭。
即使旁边是气味刺鼻让人难以忍受的下水道,即使眼泪全部掉进了碗里,他也丝毫不介意,曾经锦衣玉食用顶级拉菲漱口的他,竟然感觉眼前这碗饭是他人生几十年吃过的最好吃的叉烧饭。
饭很快就被史蒂芬·周扒了个精光,连一粒米他都没有舍得浪费,整个大公鸡瓷碗都被他舔的一干二净,比用人工清洗还要干净十倍。
将大红的公鸡碗放在了地上,史蒂芬·周呆呆的望着眼前的一切,有些茫然的不知所措,这顿饭是吃饱了,可是下顿呢?下下顿呢?
曾几何时,作为食神的他何时会因为没有食物发愁,如果要发愁也只会愁今天吃什么。
想当初自己是何等的风光!
香港食神!
唐朝集团CEO!
名下几十家餐饮连锁店。
不论是黑道还是白道,自己都如鱼得水,走到那里都会有无数的掌声和鲜花,可是!现在的自己是一个连街头乞丐都瞧不上的角色。
从人生巅峰到跌入谷底,史蒂芬·周仅仅只用了一天,可以说相当具有传奇色彩了,当然,这其中少不了一些人的推波助澜,而出力最多的就是那两个自己引为心腹的唐牛和大快乐老板坏蛋了。
以前自己总是坏蛋坏蛋的叫,没想到自己一语成箴,居然让那个混蛋阴了自己一波。苦笑着摇了摇头,史蒂芬·周需要为自己的下一顿饭努力了,现在的他因为抹不开面子去找工作,只能干一些吃霸王餐,碰瓷这些活,当然代价也是挺惨重的。
拿出那个碎的只剩一角的镜子,史蒂芬·周努力的整理了一下发型。
可以看的出,他心中还是把自己当成了风光无限的食神。
史蒂芬·周的行动都落在了林风的眼里,一直站在街角默默观察的他,把一切都记在了心里。
心中有了新的想法,林风再次走向正在准备收摊的鸡姐。
“吧嗒~”
拉开凳子,林风大剌剌的做到了鸡姐的对面。
听到声音的鸡姐抬头一看发现还是刚刚那小子,不由得眉头一皱,那本就有些丑陋的面孔更显的狰狞无比,“你小子是不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啊!”
鸡姐的嗓门很大,坐在她对面的林风无奈的捂住一只耳朵,微笑道:“你喜欢刚刚那个人对把?”
“嗯?”鸡姐没有想到林风不按套路出牌,脸上明显愣了一下,随即脸色晦暗不明的盯着林风,“你到底想要说什么?如果不把事情解释清楚,那你可就要带点颜色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