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午十分,太阳高高挂起,阳光明媚,还有微风吹拂面庞,似温软的手轻轻抚过,让人心情愉悦,浑身舒畅。
这个好日子,本该花儿起舞,鸟儿歌唱,但这里是平平安安的纽约市,阳光,也有照不到的地方。
街道角落中。
罗杰斯·威尔逊坐在散落石子的血泊中,衣服被撕扯的稀巴烂,他被血泊中的那些石子砸的遍体鳞伤,头破血流,但现在,他身上已经找不到伤口了,只剩下染血的破烂衣服无声诉说着刚才发生的一切。
如今心慌和迷茫取代了杀人前的怨怒。
在罗杰斯身旁,是一个被咬破了喉咙的金发少年,看起来只有十四五岁的样子。
“杀人了!大家快逃!这个恶魔杀人了!”
“变种人杀了罗伯逊!快去通知大人!”
“该死的变种人,他根本杀不死,他是魔鬼!”
“快跑啊!”
手捏石子的少年们满脸惊恐的四散而逃,等凌乱的脚步声散去后,周围变得安静了下来。
只留下罗伯逊拼命呼吸的“喝喝”声,他的瞳孔逐渐失神,血液还在不断涌出他的身体。
后悔和恐惧在他脑海蔓延,但他没有机会了。
罗杰斯闻着浓郁的血腥味有些反胃,幻想着自己被警察带走,然后被关入军方实验室,成为一个实验品,又或者直接被销毁。
他自嘲的笑了,自己的家明明是被抢劫犯烧的,自己的便宜父母被活活烧死,只有自己觉醒变种人能力活了下来。
但那些警察居然在到处搜捕自己,而不是那两个抢劫犯!
而且,自己成了所有人嘴里的恶魔,杂种。
这些小孩儿甚至攻击,咒骂自己,不难猜测这背后深受他们父母的影响。
原因仅仅只是罗杰斯是个变种人。
罗杰斯被围追堵截,大人们冷眼旁观,并且选择报警,让警察来抓自己。
仿佛整个世界都成为了罗杰斯的敌人。
明明就在昨天晚上,这些领居还笑着夸自己英俊,跟自己的父母说笑。
我是变种人关你屌事啊!变种人就该死吗?!
人性,真是讽刺。
今天上午要不是罗杰斯跑得快,恐怕早就被警察抓走,送去变种人监狱当实验品了。
但就现在而言,似乎什么也没有改变,自己就算有前世的心态,也没忍住跟这些家伙打了起来,越打他们骂声越大,围殴自己的力道越强,自己的火气也就越大。于是一怒之下咬破了罗伯逊的喉咙。
这些家伙围殴自己的时候,可根本没有留手。
如果不是快速自愈,他早就被打死了。
“父母全死,还可能要当个实验品,我也是最倒霉的穿越者之一了吧?”罗杰斯默默想到。
是的,他是个穿越者,就在昨晚上穿越而来。
没有车祸,没有雷劈,眼睛一闭一睁就穿越了。
原名罗杰,现在叫罗杰斯·威尔逊。
在老妈口中得知这个世界有变种人和美国队长后,他知道自己来到了漫威,还在寻思怎么获得超能力。
现在好了,超能力是有了,但爹妈没了,自己也快完犊子了。
所谓是父母祭天,法力无边。
富人靠科技,穷人靠变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