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牛堂口,一众小弟严阵以待,手里面的砍刀明晃晃的发亮,在路灯的照耀下,闪着一阵阵寒芒。
面前,乌鸦带的小弟已经压境,火牛的堂口前面,小弟们闪着寒芒,此刻不再说话。
怕吗?
当然怕!
但却没有一个小弟退缩。
毕竟,在他们眼里,火牛才是他们的大哥。
而乌鸦,此刻,只是一个侵略者。
和联胜的众人面色冷峻,更有的忍不住大吼出声,发出一阵阵怒吼。
肥尸眼神微眯,咬着后槽牙,手里的步枪,已经膛,另一只手里握着开山刀,手和砍刀那里,被布条紧紧的缠住。
“好小子。”
许久,肥尸冷笑一声,大吼一声,带头冲了进去。
这一带头,带的身后的一众小弟也跟着冲了去。
前方,和联胜的小弟也同样大吼,扬起手里明晃晃的砍刀,直接朝着冲来的肥尸等一众小弟冲了过去。
两方人马,顿时打在了一起。
肥尸很英勇,右手不断扣动着扳机,左手开山刀不断挥舞。
“丢雷老母!”
肥尸大吼,开山刀落下,直接让前面和联胜的小弟皮开肉绽,鲜血四溅。
血液崩在肥尸的脸,血腥味刺激的肥尸血脉喷张。
肥尸的右手,不断地开枪,每开一下,枪口都泛起一阵红色的火焰,每一枪,都有一个和联胜的小弟倒下。
前方杀的热烈,乌鸦站在后方,静静的抽着烟。
他并不想参加到这场纷争里去。
虽然有他的参与,和联胜的这个堂口能快速拿下来。
但他想了想,还是没有参与。
从刚才和火牛起了纷争,火牛掏枪的时候,就已经意识到了。
和联胜怎么说,也是一个拥有五万名社团成员的庞大社团。
虽然没有步枪,但不代表,他们没有手枪。
再加此刻的乌鸦带人砸场子,肯定会成为众矢之的。
如果他加入了,估计肯定会有和联胜的小弟的枪瞄准自己,朝自己放冷枪。
虽然经过系统的强化,自己的身体素质已经高过普通人一大截了。
但自己却依旧是肉体凡胎,还是抵挡不住子弹的威力。
所以,权衡之下,乌鸦决定在后面运筹帷幄。
自己的计策还没开始,又怎么能就这么出师未捷身先死呢?
此时,前方依旧打的热烈。
肥尸现在,已经对乌鸦彻头彻尾的折服了,甚至现在已经折服到,如果乌鸦让他从楼跳下去,他都会毫不犹豫的跳下去。
肥尸虽狠,也同样更崇拜强者。
只有强者,才能让他折服,彻头彻尾的折服。
而乌鸦一天干的事儿,就已经让肥尸开始臣服,或者说,从乌鸦从防水布里拿出军火的那时候开始,他就已经决定跟着乌鸦干了。
而刚才,当乌鸦以绝对的实力碾压杀死火牛,又直接毫不顾忌的决定端了和联胜的堂口。
这一番举动,让肥尸一阵咂舌,心里,也一阵震惊和欣慰。
“这,才是社团该有的样子。”
所以这次火拼,肥尸带头冲锋,冲在第一,既然决定要跟着乌鸦干,那么,就要做出一些事儿,让乌鸦看看,自己值得成为乌鸦的人!
战斗火热,密密麻麻的步枪声音与惨叫声不断响起。
肥尸已经杀成了血人,虽然和联胜的小弟们拼死抵抗,但他们现在的人数,已经不足曾经社团人数的两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