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答得上来,说明并不是游魂在恶作剧。
“你等一下,我这就开门。”
他打开门,见一白衣老头提着个红灯笼站在门外。
这老头是个光头,却留了十公分长的白胡子。
身材消瘦,长得也不好看。
倒是有些贼眉鼠眼,看面向不像是什么好人。
——
“请坐。”
火起把王老六迎进屋里。
老六坐上沙发,灯笼放茶几上。
现代社会,恐怕没几个人夜里打着灯笼照明,还是红灯笼。
但一想到对方是白云介绍的人,火起便释然了。
白云是什么?是公司的人,是妖怪。
妖怪认识的人又会是什么?
十有八九会是同类。
既如此,那对方无论是个什么形象火起都觉得正常。
毕竟,就迄今为止,自己就没遇到过表现正常的妖魔。
——
王老六坐沙发上,环顾大厅一圈,道:
“好地方啊,好气派的房子。”
“是啊,给我一个新人实属有些浪费了。”
“就是狗味多了些。”
他说着,鼻子嗅了嗅,道:
“而且到处都是,那狗在这住了好些年了吧。”
“这么说来,最近每天晚上都能听见狗叫,只是每次下楼开灯,它就消失不见了,也不知它长什么样。”
“嘿嘿嘿……你要愿意,我可以帮你灭了它。”
“额……这个还是算了,人家既然在这住了这么久,我这后来者将他杀了,这难免有些强盗行径了。”
火起的家位于森林公墓。
每天指不定有多少游魂路过徘徊。
如果自己贸然杀了那狗,怕不是会吸引不少游魂的仇恨。
毕竟鬼知道那狗在此地的鬼缘如何。
再者,这房子是公司的地盘。
想必公司早就对别墅的环境心知肚明。
既然公司都没有处理那狗,那自己就更没有理由了。
怕不是自己前脚刚下死手。
后脚,公司的狗妖,犬怪啥的就会对自己集体投诉。
——
火起没有别的优点,唯独为人比较顾虑谨慎。
他很清楚人类在公司并不受欢迎。
而在公司的那些人眼里,恐怕比起自己,那条狗反倒才是同类。
因为那狗也是鬼,同属妖魔圈。
试想一下,如果一个人类杀了一只公司领地的鬼,哪怕那鬼是条狗。
公司的人又会怎么看待这个人?
——
所以火起从一开始就想好了自己的行事风格。
只要自己的生命没有受到威胁,那么就没必要针对任何圈内物。
卑微吗?
其实有点。
但那也比招惹到公司的人要好不是吗?
——
自己的这条命都是公司给的。
哪些东西孰轻孰重,火起自有判断。
——
另外,虽说明面上这是公司分给自己的房子。
但火起内心深处是认为自己不配的。
自己一个土包子根本不配住这么好的房子。
既如此,还不如和房内的其他鬼怪和平相处,向公司便明自己对圈内妖魔的善意。
虽说我是个人类,但我对妖魔没有任何恶意,所以请更加相信我一点。】
——
“嘿嘿嘿……你要愿意,我可以帮你灭了它。”
“额……这个还是算了,人家既然在这住了这么久,我这后来者将他杀了,这难免有些强盗行径了。”
“好人呐,好人,嘿嘿嘿,火起先生可真是个好人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