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言一出,苏甜甜的眼眶骤然就红了,嗫嚅着嘴唇什么都没说,只是默默抓紧了沈云的胳膊。
苏明海和沈云二人气得面红耳赤,“你!”
沈清面色凝重,好一会才失望透顶地看着她,“苏倦,你平时不懂事就算了,今天居然说这种让人寒心的话。我错了,我不该带你到这里来,应该让你在外面多受些苦,这样你才会懂事。”
苏甜甜紧随其后,“是啊,姐姐,你非要让大家闹得这么不愉快吗?”
鹿眷书还站在玄关,昂贵浮夸的地毯仿佛将她与在场四人划分为两个阵营。
对面的四人纷纷向她投来饱含敌意的眼光。
这个场景,即使鹿眷书作为旁观者也会觉得恶心。
算了。何必呢。
他们打打嘴炮干她何事?
苏倦已经成年了,并且她理应为自己而活。
鹿眷书早就决定代替死去的苏倦完成她的梦想。
她也不准备再像这样耽误自己的时间。
“是的,我们在一起太不愉快了。”鹿眷书面无表情,戴上卫衣帽子和口罩,拧开门的同时回头,“所以,这次以后考虑把你们暴发户的习气收一收吧,随时随地讲点基本的礼貌,别再不知死活地来打扰我的生活。”
门被关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屋内一片寂静。
沈清望着目瞪口呆的沈云,微微叹了口气。
他总感觉苏倦的性格在离开家的这期间变了太多。
从前的她虽说性格怯弱,但是遇见他的时候,也总是低声叫他一句“舅舅”。他当时以为的是,就算不如甜甜开朗阳光,她至少是个温和善良的孩子。但是现在却不同了。
今天在咖啡厅找到那孩子的时候,他的确不太能相信那是她,像个女人那样留着长卷发,戴着墨镜,浑身都带着慵懒却无法令人轻视的气场,似乎面对什么事情都游刃有余,冷静、淡然并且自信。
她抬眼向他望过来的瞬间,他不再觉得自己面对的是曾经那个从乡下来的、有些自卑的小孩儿,而是一名势均力敌的同行。
更不用提,她今天牙尖嘴利得过分。
这份反差之大,是他们四个人都要花时间好好消化的程度。
但是,在他不曾了解过的那段岁月里,她又经历了什么呢?
下午一点。
鹿眷书走进一间空无一人的练习室,把设备调设好。
这首歌是孙燕姿的《我怀念的》。
没来由的,手握话筒的那一刻,她感受到汗液从手心溢出。
未知的感觉在此刻降临。
太久没唱了,她怀念那种用力去唱时声带振动的感觉。
“我问为什么,那女孩传简讯给我。”
轻轻地开口,声色的质感让她心惊。
原主的声音条件太好了。
之前没发现,是因为忙得没时间去唱歌。
中高音清亮,低音沙哑,可粗可细,特有穿透力。
细的区域很适合女团风的流行歌,偏厚嗓的区域听上去磁性,特别适合唱爵士。
这就是天选Vocal吗?
美中不足的是没有经过太多训练,发声还是不太自然,音域也很窄,一不小心唱高了甚至容易破音。
没关系。鹿眷书相信经过长时间的练习,自己能达到优秀的水平。
她在练习室默默练了一个半小时,把同一首歌唱了二十遍,直到节奏和吐字都和原唱一模一样,但是还是觉得很干。
神态、手势、台风好像都还算过得去,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
鹿眷书把手机调好,录了一个视频,这才发现自己致命的缺点。
视频中的女孩模样姣好,声音时而低沉时而明亮,即使有高音也可以眉头舒展地唱完。
音色转换流利,就是……怎么看怎么像一个毫无感情、空有技巧的唱歌机器。
鹿眷书蹲在落地镜边,端着手机细细看了两遍,忽然拍了下膝盖。
“是情绪。”
原来是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