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的时候,张煜肚子咕咕叫。
他来到了酒店的餐厅里面,现在正好开始供应自助餐。
张煜拿着餐盘,夹了很多高热量的肉类,坐在了一个临窗的角落里面,开始据案大嚼。
“那个小子好像没吃过东西一样,真是丢人,估计这辈子就来过一次酒店吧?”
“我都怀疑,他是混进来的,否则就算是酒店里的最低消费,能够住得起的人,应该也不至于会这么寒碜。”
“看他身上的衣服,居然是磨掉皮的皮衣,现在还有几个人穿这种衣服了?”
张煜扫了一眼旁边那桌的三个男子,并没有感到生气。
他身上这身皮衣,其实就是从皮袄的外层卸下来的,毛里子放在了破旧的皮箱子里面,裤子也是棉皮裤去掉了毛里子。
这身皮服也不知道是什么材料,魔雾的时候天冷,穿上就非常的暖和,并且还不沉重。
现在没有魔雾,天气变得暖和了,只穿外皮就会非常的清爽,不冷不热,一点都不会捂得慌。
而且,这身衣服非常的结实,在魔雾的时候,那些猛兽锋利的牙齿都咬不坏,最多就是掉点皮漆!
餐厅里的人,很快就变多了。
张煜又去拿了几次东西,面前的桌子上,已经整整齐齐叠了老高的骨头。
很多人都看傻了,没见过这么吃东西的人。
做自助餐的大厨当了这么多年的厨师,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壮士。
“经理,那位客人已经吃了很多我们这里最贵的小牛排,还要让他继续吃吗?”一个女领班低声问。
“当然了,人家是吃掉了,也不是扔掉了,他能够吃这么多,除了有惊人的食量,是我们的东西做得好吃。”
美女经理微笑看着主厨:“您说呢?”
“当然了,这是对食物最好的赞美,人家吃的排骨上一点肉丝都没有留下,并且还吃了骨髓,是真正懂得珍惜食物的人。”大厨微笑着又做好了一锅煎排骨,让女领班端给了张煜。
张煜刚好吃完,正要去再拿,见到美女领班送来,立刻起身双手接过,认真点头道谢。
“不用谢,您喜欢就好,我们是不限量供应。”美女领班发现这个帅哥非常的有礼貌,不由得也心生好感。
至于能吃一点,那也不是什么缺点。
妈妈说过,能吃是福!
张煜埋头对付香煎排骨的时候,一阵香风袭来,对面坐下了一个短发少女,她像个瓷娃娃一样精致,仿佛轻轻的一碰,就会碎掉。
粉红的小洋装,雪嫩纤直的双腿,粉红的小瓢鞋里一双白生生的小脚丫,雪嫩的足背上透出青色的血管,还漏出三分之一的趾缝,脚趾都好像雪笋一般,显得十分的诱惑。
张煜抬头看了她一眼,露出疑惑之色:“美女,你有什么事情吗?”
“没有啊,看你吃着很香,我想看一会儿,为自己增添一些进食的勇气和动力。”短发少女的声音非常的悦耳动听,但是声音里面透着一些疲惫和颓废。
总结起来,就是四个字:半死不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