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r,this way!”
一位皮肤黝黑的印度男子手指着一方,用咖喱味英语说道。他又低头哈腰,眼神中笑容中满是谄媚的补充道:
“爵士,再走上半个科斯,就是东迪亚叛匪的营地了!”
科斯,印度的长度单位,差不多相当于两英里。
听到那男子的话,骑在白马上的詹姆斯·史蒂文森上校,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好!为东印度公司办事,有大大的奖赏”
南印度男子听见史蒂文森上校的保证,大喜过望,连忙匍匐在地叩首谢恩,没想到卷的并不严密的头巾,直接掉在地上。
他急忙捡起头巾,免得史蒂文森不悦,却抬头望见,史蒂文森早已骑马小跑到一位长相英俊、穿着红色上校军服的英国军官面前,指着还在发愣他说道:
“韦尔斯利上校,按照那个土著所说,再过不远,就是东迪亚的老巢了。我们得及时行动!”
战役一开始的时候,史蒂文森还非常看不起面前的韦尔斯利上校。
双方军衔是一样的,资历更老的史蒂文森,只能指挥了两个骑兵团。阿瑟·韦尔斯利却被委任指挥追击东迪亚的整支部队。
这只不过是因为他的哥哥,印度总督理查德·韦尔斯利,力排众议,越过英印军二十个军衔在亚瑟·韦尔斯利之上的人,给予他指挥权。
直到最近一个月,他对阿瑟·韦尔斯利印象大为改观。
韦尔斯利用两个星期时间摧毁了东迪亚的古德达克要塞,又用一个星期追着东迪亚的军队跑了两百多英里,东迪亚疲于奔命,来不及补充损失。
只要再追上一次,东迪亚将会彻底败亡。
“史蒂文森上校,我们的军队,今天下午就行军了二十六英里,大家都疲惫不堪,不可能再发动一场进攻了!”
发声反对的是在韦尔斯利上校一旁的威廉·巴克莱,自从占领迈索尔后,他一直是韦尔斯利的副官。
威廉·巴克莱指着前方,史蒂文森和韦尔斯利的目光跟着移了过去,那片凹凸不平的丘陵地带,由德干暗色岩构成,下午的阳光晒在上面看起来暗沉暗沉的,滚烫的连空气都扭曲了。没有树,没有草,就像一片地狱般。
“我想,我们骑兵的马儿,不会喜欢那里。”史蒂文森皱眉道。
在这个时代,东印度公司刚刚引入欧洲培育的马匹用以武装骑兵,这些培育出的马匹对印度本地王公使用的矮小的德干马有很大的优势。反过来说,每一匹战马的损失,代价都非常高昂。
韦尔斯利尚未发话,他思考了一番,做出决定,对两人说道:
“我想的话,如果我们的马匹不喜欢在那里,东迪亚的马匹待在那,会更不好受。
如果他们的军队认为我们会因为疲惫停止追击,那他们放松警惕的时刻,正是我们追击最好的时机。
发动进攻吧!”
在黑色的大地上,第十九轻龙骑兵团和第二十五轻龙骑兵团的冲锋,扬起了滚滚沙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