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笑的是,詹姆斯·斯金纳腰上挎着一副弓箭,马鞍旁还别着两支箭筒,洁白的箭羽在阳光下一闪一闪的,和他系着纽扣的黄色骠骑兵制服显得十分不搭,可只要一瞧见斯金纳大拇指关节上厚厚的老茧,就知道那副被精心装饰过的弓箭,绝非摆设,他也一定是位射箭高手。
这让纳拉扬十分惊讶。
即使是印度的传统骑兵中,无论是北方阿富汗裔的罗希拉人或者班加什人,或者是德干的马拉塔骑兵,都已经普遍装备了火枪。更不用说佩龙将军麾下的那些正规骑兵,人手一支卡宾枪。
哪怕是乡间维护治安的柴明达尔的部队,也装备上火枪了。还在用弓箭的,大概只有在远离沿海,生活在荒蛮地区的比尔人或者平达里人。
“我不仅会射箭,长矛也用的十分好。”
斯金纳在马上把玩着一支马拉塔式的骑矛笑着说道,他察觉了纳拉扬的那一丝惊讶,还将纳拉扬的惊讶说了出来。
或许是因为,纳拉扬绝对不是第一个对他熟练使用传统武器而感到惊奇的人。
“果然是苏巴达尔拉赫瓦·达达看中的人,您的武艺让人佩服。”纳拉扬恭维道。
当时,拉赫瓦·达达是辛迪亚家族任命的印度斯坦的总督,被尊称为苏巴达尔,类似“高官”的称呼。
“当然,既然在印度军队中服役,了解这些武器是必要的。”
斯金纳笑着说,他很看重这份工作,也看重拉赫瓦·达达还有举荐他的佩龙将军的信任。
“你好,斯金纳同学!”
要走出马拉塔联军营地的时候,一名蓝眼珠的黑发士官放下手中的铲子,向斯金纳用英语喊道。
在战场上,兄弟、战友、同胞、信徒等称呼十分寻常,同学称呼倒没听过。哪怕是同一所军校的毕业生,也不会用“同学”来称呼对方吧。
斯金纳竟愣住了,他说了许久的印度斯坦语,一下子转不过来,脑子里过好几遍后,才用自认为准确的语法,向那位士官说道:
“好久不见,爱德华同学,你们是在这挖防御工事吗?”
“当然,”爱德华拿出手帕,抹了抹头上的汗,“杜·德内雷克旅长让我们挖好壕沟,摆好大炮,等那群拉其普特人来的时候,就是一场屠杀等着他们呢!”
确实是这样。
斯金纳勒住马头,看向四周,无数士兵正拎着铲子,挖掘壕沟,还有的人则将壕沟里挖出的土,堆在一起,再搭上沙袋,为炮台设立掩护。
重要的位置,也放上拒马,以阻止敌人的骑兵。在营地的右侧,还有一座城堡,那是不久前从斋普尔军队手中夺取的,现在应该放满火炮,驻扎着能远距离狙击的轻步兵了吧。
关键的是,在马拉塔军队营地前方的原野,也凹凸不平,还能见到几处高地,十分不利于拉其普特骑兵的进攻。
“这场战役,我们确实要赢定了,只是不知道斋普尔国王金库里到底有几个钱,不要让我们白打一场。”
“嘿嘿,等马上敌人都被杀光,我们就可以吞并斋普尔王国了,为什么还要向以前那样让他们缴纳着贡品,苟延残喘?”
“你说的也是,不过我们得先礼后兵!我正要陪着大使去下最后通牒呢。”
爱德华看到斯金纳身旁的婆罗门,立即明白了。那就是拿自己钱为他们这些大头兵补齐欠饷的那位。